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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意见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意见

一是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第一时间请示局党委召开了全市畜牧兽医站站长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人员会议,及时通报了南昌赣江水域再次出现漂浮死猪事件。要求充分认识到该事件再次出现的严重性和产生的不良后果,立即对全市生猪养殖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是年出栏3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及时掌握辖区生猪养殖情况、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病死猪的处理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监管。

全面规范养殖行为,与养殖场业主签订责任状,明确养殖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提高责任意识和自律行为,同时落实市、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人。我单位明确专人不定期对养殖企业开展督查。乡镇畜牧兽医站对辖区畜禽养殖户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制,每月对辖区内的养殖场实施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指导各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详细记录畜禽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采购、使用、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做到养殖过程监管全覆盖,畜产品质量可追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我市生猪养殖环节产生的病死猪,主要采取焚烧和深埋两种方式处理。生猪养殖场(户)养殖过程中一旦出现病死猪,由业主第一时间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然后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指派专人到达现场,进行照相、取证、做好记录工作,监督养殖场(户)作无害化处理,并于每月5日统一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无害化处理情况,省财政给予每头80元的处理补贴。13年共接到病死猪报案962起,无害化处理病死猪3463头。但通过一年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发现,由于北方的气候特点,冬季病死猪结冻后焚烧,达到碳化效果很难,采取深埋方式处理又无处取土,存在不能彻底达到消灭疫病的隐患。为了消除这一隐患,今年我单位将指导年出栏3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要建立化尸井来处理病死猪,坚决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及乱抛乱丢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