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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环境发展工作意见

加强作风环境发展工作意见

市纪委监察局以“抓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采取六个方面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风、行政效能及发展环境等方面突出问题,从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落实责任,认真查处,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代。

进行明查暗访。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每月明查一次,暗访一次;部门纪检组和乡镇纪委每月明查或暗访一次。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有通报。每个县市区对明查暗访发现的典型问题至少要选择3起在媒体上曝光。

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监督保障平台实施情况;政务大厅运行情况;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监管情况;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情况。做到整体督查有安排,专项督查有方案,督查过程有记录,督查结果有通报,责令整改有文书。

严肃查处问题。对举报投诉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处,区别情况分别采取发警示卡、公开通报、警示训诫、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进行处理。特别重视对破坏投资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查办3起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对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

认真落实制度。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点制度》,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联系2户重大招商引资企业,深入企业不少于2次,帮助企业解决投资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监督;落实《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凡违反规定的一律进行查处;落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纪律规定》,切实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组织满意度测评。年终将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进行1次测评,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县直部门和镇办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并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