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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党支部教育发展意见

大学生党支部教育发展意见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全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1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4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是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也是做好高等学校稳定工作,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措施。及时把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对于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通过几年努力,使在校大学生党员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坚持和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成熟—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多渠道、分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教育,积极引导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实现大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坚持把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观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切实加强研究生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使大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二、坚持和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昂工作的标准和程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高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结

合大学些特点,进—步细化大学生入党的条件。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其学习成绩、平时表观、群众基础等方面的同时,着重考察其政治素质、入党动机、理想信念、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把握党员的政治标准、既要注意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又要防止降低际准,曲解标准。严格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坚持基层党支部、院(系)党总支(支部)和学校党委组织部门三级制度和集中培训、发展对象公示、党组织集体讨论表决等程序,真正把政治上坚定、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重考察其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状况和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当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切实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之前,学校党组织要派人同他们谈话并加深对他们的了解,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党支部要按期召开会议对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入党宣誓仪式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入党关键环节,对发展对象进行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主题教育,促使发展对象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提高。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评价制度、发展党员联系人工作制度、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逐步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现象。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或有关证明材判的转移衔接工作,保持高中与高校、本科生与研究生、高校与社会发展党员工作的连续性。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入党的,要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将其除名,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认真做好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常化、长期化。各高校要紧密联系新形势下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现状,结合党的先进性建设,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不间断地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优良传统教育,注重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爱护大学生党员,认真解决他们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使大学生党员能够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视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的毕业离校和出国大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常组织大学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选拔他们参与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及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扩大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充分发挥高校党校的重要作用。各高等学校都要建立党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或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院(系)要设立院(系)分党校,保证党校的人员配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材配置和经费投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网络党校、电视党校,扩大党校教育的覆盖面。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党课类选修课程。高校党委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给大学生上党课,党政干部和教师给大学生上党课的课时要列入教学工作量。要认真组织好每年9月开展的“全区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月”活动,针对学生的思想特点及时调整和更新教育培训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科学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四、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早期培养教育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引导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加深对党的感情,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程序,争取早日入党。要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专题社会调查、考察等实践活动,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不断培养壮大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坚持早发观、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团组织活动、学生军训、个别谈心和学习党章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使“推优”成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要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大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继续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真正把品学兼优、政治坚定的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切实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的衔接工作。及时接转和审核高中阶段入党积投分子的有关材料,了解和掌握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在中学的教育培养情况,为在大学低年级做好他们的教育培养及组织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大学阶段向社会用人单位流动过程中的培养衔接工作,认真为他们做好组织鉴定,将各项培养考察材料归档,及时转交用人单位党组织。五、积极推动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坚持把支部建在班上。按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推进大学生党支部建设,使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应及时成立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较多的院(系)党委,可设立学生党总支。积极探索研究生党支部设置的新方式,实现研究生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明确大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大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并检查执行情况;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学生党支部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选好配强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学土党员或党员干部、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人选。重视对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抓好对他们的培训,坚持每三年对所有高校大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普遍轮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