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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教育科研发展意见

教育局加强教育科研发展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培训中心:

为加快我区教育现代化进程,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化,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引领作用,根据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前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创建现代化学校为目标,围绕新课程实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应用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研讨,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教学实践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区教育教学的跨越式发展。

二、组织建设

设立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办公室(简称区教科规划办),由分管教科研的副局长领导,区教科所负责日常事务。区教科规划办承担本区范围内教育科学研究的规划、管理、培训、成果评比和推广等职责。

学校建立教育科学研究室(简称学校教科室),由校长或分管教科研副校长领导。学校教科室设立教科室主任一名,有条件的配一名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校教科室负责制订校教科研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和指导本校各级各类课题,保证研究工作正常进行。

三、队伍建设

根据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需要,建立一支不同层次的教育科研队伍。

1.基层教育科学研究队伍。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教育行政干部是教育科研工作的主要力量,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践,广泛、积极选择课题开展研究。

要十分重视新教师教科研能力的培养,对教龄在五年内的青年教师要求做到:

一年内:选择一到两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承担区级以上课题研究的、经学校教学部门确认的中老年教师作为导师,全程参与其开展的研究课题;在导师的指导下,每学期上一节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讨课,学年结束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积极参加上级师训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普及培训,逐步熟悉并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程序及方法,认真完成师训部门布置的有关作业。

三年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承担校级以上大课题中的子课题或独立开展自己的研究课题,基本做到课题选择对路,研究方案可行,过程管理规范,成果结题详实。初步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并达到一定水准。每学期上一节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讨课,每学年完成一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五年内:能紧密联系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选择适合自身研究的课题独立展开研究,做到选题针对性强,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方法正确科学,过程管理规范扎实,科研成果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初步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逐步成为研究型的教师。

2.基层教育科学研究骨干队伍。各校(园)分管领导、教科室主任及教科研优秀成果获得者,是组织、带领基层教科研活动的骨干力量。每位同志要积极申报、承担、参与区级重点课题及省市级课题的研究工作,率先示范,做出榜样,推动学校(园)教科研工作。

3.区级教育科研骨干队伍。教研员、名校长、名教师(特级教师、区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是指导、引领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核心力量,是承担各级重点课题研究的主力军。要求每位同志每二到三年完成一项区级以上重点课题或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每五年至少有一项成果在市级以上获奖。

四、课题管理

1.课题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区教科规划办和区教科所负责对区级及以上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课题指南,受理区级以上课题申请,组织立项论证,对课题研究进行过程管理和指导,对课题成果组织评奖等。学校教科室负责对校级以上课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保证课题研究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课题申报实行限时申报,一般每学年一次。申报以校(园)、街道(乡、镇)中心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为单位,根据实用性、创造性、科学性、可行性、前瞻性等原则选择课题,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课题研究方案。申报数额应按区教科规划办下达的指标,在规定日期内,择优上报。

3.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研究方案认真开展研究,强化过程管理,注重研究计划的反馈和调整,及时积累研究材料,定期总结阶段性研究成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五、评比制度

1.区教科规划办在组织评审年度规划课题时,评审确定20项区级重点研究课题,对被批准为区级重点课题及省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的单位区教育局给予每项1000元的科研资助专项经费。其中500元在立项批文下达时给予,另一半在课题结题时下拔。

2.区教科规划办每两年组织一次区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00元、600元、200元奖金,并授予证书。

3.积极参加上级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争取获奖。对获奖的优秀成果,区教育局发文公布,并给予与上级等额的奖金。

4.课题承担人获得教科研优秀成果奖,应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聘职称,评优、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予以撤消,收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

5.区教科规划办每两年组织一次区级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区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是推荐参评市、省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人对象。

六、成果推广

1.教育行政、教科研部门和学校应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使教科研成果得到广泛应用,要把推广教科研成果当作改革教育教学工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2.设置优秀成果推广奖,建立优秀成果推广奖评审制度。优秀成果推广奖与教科研优秀成果奖具有同等价值。优秀成果推广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与省市级评选衔接、逐级推荐。

七、档案管理

各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立卷归档。立项课题结题后二个月内,由学校教科室负责将所有资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研讨情况、实验报告或主体报告以及附件等)按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做好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