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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生成长素质测评意见

教育局学生成长素质测评意见

各初中:

为深化全面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逐步建立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教育管理和决策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论依据,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实施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教育基础信息进行测评,逐步建立反映我县教育发展的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实施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是建立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探索人才成长规律的需要,是加强教育管理、进行科学决策的需要。实施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也是我县教育质量评价和管理制度的重要创新,对于促进我县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的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县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评价学生成长与发展的整体状况,以最简明有效的方式来反映学校或地区的学生成长综合素质、反映教育质量的状况,以发现成绩、比较差距、找出问题、寻找原因、寻求对策为具体目标指向,为制定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提升教育质量的有关教育政策、教学对策提供科学测评依据,引导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通过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逐步建立我县的教育数据中心。

我县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的指导思想是: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在信息化环境下,通过科学测评,提高教育决策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和谐发展。

我县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依法测评原则。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必须以国家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为依据,以求通过科学测评准确把握全县基础教育的质量状况,为各级教育行政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建议。

(二)科学性原则。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从测评内容的选择、标准的制订、工具的研发,到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报告的撰写与,整个过程都要保持高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导向性原则。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不用于评价学校、教师、学生,只是通过测评数据和测评结果的,科学诊断我县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帮助寻求解决方案,探索基础教育发展的规律、人才成长的规律和教育管理的规律,引导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和内容

本次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为我县初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同时搜集与学生成长有关方面的信息(如父母、教师、学校甚至社区情况等信息)。根据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实际状况,借鉴国内外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的经验,现阶段我县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的重点领域包括六个方面: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人际或社会素质、学习能力、成长环境。

三、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和运用

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由我局统一公布,各学校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充分运用好评测结果,指导和改进我县基础教育工作。

(一)促进教育决策和管理科学化。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提供的丰富、科学、准确的信息、数据,促进教育决策和教育管理的科学化,切实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决策和管理从经验走向科学,从终结性走向过程性,从模糊性走向精细化。

(二)促进教育质量的有效改进。各学校和教育督导、教研部门要改变过去单一的仅仅基于课程标准的教育质量模式,依据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中反映出的教育中存在问题,把教育督导和教研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帮助教师反思教育行为的有效性,指导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上来。

四、加强对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是在我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采取的一项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我县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教育部信息管理中心直接指导,在县教育局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尽快建立反映全县教育发展状况的“教育数据中心”和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教科研中心负责对全县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各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部门,具体承担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加强对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具有很强的周期性、科学性、导向性的工作,各有关学校按照一定的周期,对每个年度的监测工作做出科学规划和周密部署,并根据监测结果做好分析与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