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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校团员管理意见

教育局学校团员管理意见

学校团组织工作是当前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团员管理对于推动我县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团县委研究,针对当前学校团员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特制定以下几点实施意见:

一、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把好新团员进门关。

1、入团的年龄条件:*—*周岁。

2、入团的政治条件: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缴纳团费(缴纳团费标准为每名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1角,自愿多缴不限)。

3、严格履行入团手续:提出入团申请;选好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团委批准;举行入团宣誓仪式。

二、规范团员证管理

1、各基层委员会应建立《团员登记册》,以掌握团员的变化和团员证颁发、转移、注销情况,团的支部和总支也应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由各教体办团委及各直属中学团委组织一次学校团员的普查、登记工作,并将有关数字报团县委(内容包括:学校团组织负责人;截止目前团员数;计划发展新团员数)。

2、做好团员证团内奖励、处分记载及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具体为上年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由各学校团支部(直属团委)根据团费缴纳情况进行注册。

4、实行团员证统一编号。(编号说明附后)

5、团员证加盖钢印,除各直属中学团委可直接办理外,原则上由各教体办团委负责到团县委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须由教体办团委介绍说明。

三、规范团员资料证书管理

发展一名新团员必须具备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徽、团章。由各教体办团委及各直属中学团委直接到团县委领取,并由团县委统一分发编号,严禁私自购买或单一购买,以避免团员管理的无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