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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灾后重建管理意见县

林业局灾后重建管理意见县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实际,为加快林业富民工程和生态*建设步伐,现就*年全县林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计划目标

*年林业生产指导性计划目标是:成片造林2万亩,完善提高农田林网20万亩,繁育林木良种2500亩,四旁植树380万株,“绿色长廊”二期工程554.7公里,义务植树360万株,病虫害防治面积21.78万亩。

二、工作重点

(一)成片造林。*年成片造林,主要是利用非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宜林地建设淮河防护林和荒滩荒地造林,重点是围绕淮河治理(姜唐湖连圩、临淮岗北副坝)、低洼湖滩地治理等大中型水利工程,争取国家投入200万元,搞好林业配套工程建设,力求做到工程竣工一处,造林绿化完成一处,切实构筑平原地区国土生态安全绿色屏障。

(二)农田防护林网。我县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已初具规模,但总体不平衡。特别是2003年夏季遭受了特大洪涝和龙卷风灾害,部分已建农田林网受到很大破坏。农田林网建设的重点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沟、渠、路等田边闲置地,抓好配套,补缺补差,做到林相整齐,整体平衡,每网格200亩左右。特别是已更新倒林的地方,务必及时补栽恢复。否则,将从严控制采伐限额,不予办理更新倒林审批手续,

(三)四旁植树。为争取成为首批国家四旁植树工程示范县,从*年开始,全面开发利用“四旁”、“四荒”空地,大力开展四旁植树工作。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统筹兼顾、突出特色的原则,每乡镇每年抓好1—2个村的低产片林改造的试点工作,开展小花园、小桑园、小竹园、小果园、小药园等农村林业庭院经济建设,全方位增加林木资源总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四)绿色长廊。重点抓好:328省道南照段、224省道*段、*至建颍公路、阜阳至薛桥*段和通达工程、村村通工程的道路绿化。按照国务院国发明电[2004]1号文件精神,省道一边可利用5米宽、县乡道路一边可利用3米宽的土地进行植树造林。实行乔灌结合、落叶与常青结合、速生林与经济林结合,努力提高“绿色长廊”建设的质量和标准。

(五)义务植树。全民义务植树是国土绿化的巨大动力,必须进一步丰富义务植树的内涵,拓宽、创新义务植树的有效实现形式。要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干群植绿、爱绿、护绿的认识和意识,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和以资代劳制度,大力提倡“共青林”、“三八林”等纪念林建设;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花园式单位”、“园林化集镇”。对不能按规定履行义务植树义务者,将按国家和《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征收义务植树绿化费,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的责任感,促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充分认识林业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服务,确保今年造林绿化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广筹资金,确保质量。资金筹集和足额投入是搞好林业生产的关键。结合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国债投入的同时,切实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或“一事一议”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林业发展资金,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尊重群众意见、尊重土地自主权,搞好低湖洼地成片造林工作。同时要坚持科学营林,严把整地关、种苗关、栽植关、管护关。*年全县实施的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苗木一律由县林业部门统一就近就地调剂、统一供应。提倡大量推广栽植南林95、895和中林美荷、中涡1号等优新品种,尽量少栽或不用意杨69、72和中林46等低产低效退化品种,坚决杜绝人情苗、假植苗、劣质苗,确保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成一片,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强化管理,巩固提高。继续推广“严管、重罚、高奖励”的成功护林经验,进一步加大林政执法力度,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严格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加强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苗木检疫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严厉查处滥砍乱伐等毁林案件,切实做到保护与发展并重、巩固与提高并举,推动全县林业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