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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见

农村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

最近,中共*委、*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皖发[*]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促进《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纪委、*监察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皖纪发[*]10号),*阳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纪发[*]9号)。为保证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市纪委上述文件精神真正得到落实,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切实明确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以及对农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要把《意见》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领会《意见》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精神和各项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同时要把《意见》列入党校干部培训计划,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事

的自觉性。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精神和各项要求。要把《意见》、皖纪发[*]10号、*纪发[*]9号和本通知汇编成册,下发到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手中,通过各种会议和广播、电视,把《意见》传达到农村基层每个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要利用新闻媒体开办专题节目和栏目,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等形式,营造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涉农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对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检查;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解决;对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落实。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一管到底。要建立和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涉农部门要密切协作,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垂直管理的部门要负责抓好本系统本部门农村基层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并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形成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四、抓住重点,认真整改。在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时,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涉农单位的党组要抓住重点,深入分析本地、本单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其原因,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教育农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记《意见》中的“八项制度”和“十项规定”。严格对照检查,实施公开承诺、践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按照《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认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要通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开展,使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政府班子领导成员要每人抓一个村或一个基层站所为联系点,要定期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了解《意见》落实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发现问题,同时要注意总结好的典型经验,认真宣传推广。要把乡镇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各乡镇、各部门在贯彻执行《意见》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将于下半年适当时候召开贯彻落实《意见》专题工作汇报会,认真总结经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