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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意见

安监局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平安温县”建设,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宣传与教育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注重实效,全面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促使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

二、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持续有效、充满活力的宣传教育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单位负责、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的“安全五进”活动,唤起全民安全责任感,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珍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具备基本的识灾、防灾、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细化责任,严格实行目标考核

要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协调、督促开展工作。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有重点、有目标、有措施。各乡镇政府和城管办要特别加强对行政村(居委会)、居民小组的领导,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乡镇政府和城管办要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开展活动。各村委会要建立基本的安全宣传教育队伍,结合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每个月开展一次主题活动。要向村民发放安全教育资料,宣传安全知识,并适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村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防范各种事故的演练。

(二)分工协调配合,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本着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规划,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稳步推进,做好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公共管理与运输,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消防部门负责对所监管的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供水、燃气、公共客运等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黄河渡船等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押送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安全教育;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旅游部门负责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游客的安全宣传教育;环保部门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使用、收贮和清理进行宣传教育;安监部门除负责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工作之外,要牵头挂帅,协调有关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抓具体、抓落实、抓深入;要采取措施,全力推动,千方百计提高各级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焦作日报社温县版、温县电视台、温县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开辟专刊专栏,定时定期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广泛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广泛地开展安全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的“安全五进”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动员,扩大影响,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要结合实际,赋予活动实实在在的内容,使活动真正成为提高认识、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载体。要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各级各部门要把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当中,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从而增强遵章守制的自觉性。要密切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宣传防爆炸、防违章驾驶、防超载、防火灾、防危险化学品泄露、防中毒以及用电安全、煤气安全等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帮助广大职工和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针对不同时期的形势需要,集中开展每年“两节”(元旦、春节)、“两周”(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两会”(国家、省、市、县人大、政协会议)、安全生产月期间以及事故高发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伴我行”等活动,在中小学开展安全知识课程,普及安全常识,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动员学生参与学校、家庭安全管理,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的效果。要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县工会、安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各企业要主动响应,积极配合,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技能比武、岗位无事故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增强意识,提高技能。

(四)做好安全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县安监部门要依法推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考核,确保全部持证任职上岗,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对企业、街道、门店以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使其持证上岗,用工单位严禁使用未持证人员。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到位。安监部门要重点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常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农业部门要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安康杯”竞赛,在农民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企业要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培训。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依法监督。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执法意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接受强制性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好其他各类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对严重忽视培训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因缺乏培训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查处。

(五)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是政府、社会、企事业单位的共同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要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政府每年将从上年度征缴的工伤社会保险费中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要安排专项资金,对活动的组织、宣传资料的印发给予经费支持,对全民的安全素质教育给予补贴,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要加强工作检查和考核。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进度、要求和考核办法,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县政府督查室要抓好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乏力,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