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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县

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县

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县教育局党组*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竹教党组〔*〕19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就做好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运用第一阶段调查研究的成果,围绕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任务,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重点在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干部素质、完善规章制度上下功夫。通过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力求在提高机关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实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切实抓好六个环节的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在4月至8月,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阶段。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查找问题(4月20日前完成)。一是广泛征求意见。4月15日前,各单位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设立机关效能建设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本单位、重要岗位干部在服务意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诚信意识、政令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公开意见和建议。4月18日前,各单位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分类汇总,并在本单位公开。三是认真对照检查。4月20日前,各单位和个人要针对征求的意见和自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进行剖析,并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四是审查对照检查材料。各单位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交班子审查,主要领导要审查副职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副职领导要审查分管股室及工作人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查找不到位的要重新对照检查。单位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于4月25日前报局效能办。五是及时反馈信息。5月10日前,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回函等形式及时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单位和群众进行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2.清理和建立制度(4月30日前完成)。一是要清理各项制度。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对现有的财务、考勤、值班、会议等各方面的日常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完善,确保各项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机关纪律松弛、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四制一监督”(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电子政务监督)和改善文风会风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配套制度并上墙,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的人和事,优化发展环境。各单位建立健全和修改完善的工作制度于4月底报局效能办备案。三是切实精简文件、会议。加强会议成本管理,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减少领导“陪会”,切实控制文件数量、篇幅,规范办文流程,行短文、讲实效,提高公文的办理质量和运行速度。

3.搞好公开承诺(5月20日前完成)。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可通过报刊、政务公开栏、教育网站、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承办职责、承办事项、办理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服务程序及便民措施等,承诺的事项必须具体实在,有条理性,利于群众监督。二是抓好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公开承诺。各单位和个人要自行开展好承诺,主抓好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效能建设承诺,并在单位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自觉接受监督(4月1日—8月31日)。一是增强监督意识。各单位应广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监督,充分发挥监察投诉中心和举报信箱的作用。二是要积极推进工作。对群众反映、投诉和市县督办的事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和“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开展效能监察。从4月1日开始,局效能办将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教育局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5.强力进行整改(8月31日前完成)。一是明确整改重点。紧紧抓住群众意见较大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把着力点放在研究解决影响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上,通过对重点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个机关效能建设的不断深入。二是制定整改方案。4月30日前,对梳理出的机关效能建设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力求找准症结,明确整改方向,研究整改措施,并公开公示。5月31日前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运行机制。三是重点整改落实。利用6月至7月两个月时间,对精简审批环节、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承办工作质量和时限上等进行整改落实。四是召开民主测评会。8月中旬,教育局将邀请效能建设监督员、服务对象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系统效能建设进行民主测评。

6.搞好阶段总结(8月下旬)。一是各单位要对组织实施阶段工作进行小结,8月25日前向局效能办上报书面自查报告或阶段总结。二是要召开一次阶段工作小结会,总结第二阶段工作,安排部署第三阶段工作。

三、工作要求

组织实施阶段,任务重,影响大,标准高,是群众最为关注,最体现活动效果的关键阶段,各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根据实际,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这一阶段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1.强化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树立不抓效能就是失职,抓不好效能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加大领导力度。“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在分管工作中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精心、深入、务实、有效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细化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时间长,任务多,且具有交叉性。各单位必须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本阶段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细化工作任务,列出每月的主要工作及完成时间表。县效能督查组、教育局督查组将对各单位细化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对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对本单位每月应抓的工作心中无数,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3.注重典型推动。一是做好培育典型工作。各单位既要有“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培育自己的特色工作和先进典型,以此带动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二是做好发现典型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先进典型的经验,将点上的创造转化为面上的成果。三是做好宣传典型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加大典型报道力度,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4.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教育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途径,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影响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的解决。二是加大对投诉件的督办力度。坚持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使督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