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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畜牧产业发展意见

畜牧局畜牧产业发展意见

一、基本思路及奋斗目标

期间,我县畜牧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坚持“面向市场,政策激励,强村大户,典型带动”的方针,以提高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为突破口,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强乡镇、专业村和养殖大户为重点,加快良种繁育和圈舍改造,强化疫病防治,完善服务体系,建立畜禽生产标准,不断优化畜牧业的结构和布局,努力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开拓销售市场,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全面提升畜牧产业的质量、效益和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发展目标:巩固提高4个畜牧强乡镇,28个专业村,185个养殖大户的养殖规模、水平和效益;力争末,全县生猪饲养量稳定在10万头,努力提升质量效益水平,生猪出栏量和商品量每年分别提高15%以上,良种普及达到80%以上;牛、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1万头,3万只,50万羽,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以上,农民人均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30%以上。

二、突出重点,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

1.狠抓畜禽良种推广。目前畜禽品种滞后已成为制约全县畜牧业发展的“瓶颈”。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立足产业长远发展,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良种的普及推广工作。一是扶持和培育良种繁育大户。要继续执行《县畜禽产业建设奖补暂行办法》(政办发〔20*〕59号),对繁育大户进行补助。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选点、规划工作,加快淘汰劣质品种步伐,提高良种自给能力。二是按照乡镇有供精站,一村一个输精站点的要求,抓好生猪供精站点建设,扩大生猪人工授精站点覆盖面,力争末实现生猪养殖良种化。三是重视和加强秦巴黄牛、陕南白山羊、陕南乌鸡(本地土鸡)等特色品种的保护选育和改良提高,增强地方畜禽特色优势。

2.加强动物疫病防治。畜禽防疫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的兴衰成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切实抓好“一瘟、二疫、五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尤其要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层层落实《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努力提高疫情应急能力。建立免疫标识、免疫证明和免疫档案,依法实行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贮、运输、销售防疫许可制度,动物防疫的诊疗从业许可制度,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动物疫情测报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疫病控制和乡镇村级防疫网络,提高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能力。要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全县乡镇产地检疫开检率要达到100%。要依法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确保畜牧产业和产品的安全与质量。

3.开发饲草饲料。资料显示,发展畜牧业的优势在草山草坡,其理论载畜量可达35万个单位。目前载畜量仅16万个单位,尚有55%的资源未开发利用。各乡镇要落实退耕还草政策,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加快荒山草场建设,大力推广林下种草,积极推行农田种草,开发饲料专用玉米和苜蓿生产。抓好秸秆资源开发利用,加大青贮、氨化、微贮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发展饲料工业,扶持兴办各类饲料企业,夯实畜牧业发展的饲料基础。

4.规范圈舍建设。良好的圈舍环境有利于保证畜禽健康和快速生长。“正大标准化圈舍”是实践证明比较科学、实用、经济的圈舍,各乡镇要结合沼气项目建设,从标准化的要求出发,将建圈舍与建沼气、改厕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尽量一步到位,避免重复建设带来浪费,力争每个专业村至少每年发展3—5户示范户。县上将继续执行政办发〔20*〕59号文件和沼气项目建设补助政策。

5.改进饲养方式。科学饲养方式是提高效益的保障。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大生猪人工授精、舍饲养殖、快速育肥技术培训,大力普及配合饲料、青贮氨化、疫病防治和畜产品加工、储运等实用技术。农业部门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广泛开展先进技术培训,重点抓好乡村和养殖户的技术培训,努力实现每个农户有1—2人能熟练掌握科学养殖方面的技术,全面提高养殖水平和质量效益。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技术规程和质量监控措施,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严格控制动物疫病和药物残留、环境污染,实现“种、养、沼”循环利用。狠抓典型示范,县、乡各级领导和农业部门都要认真抓好各自的示范点,以此辐射带动畜牧产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措施,努力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1.扶持营销大户。鼓励发展畜禽产品经纪人队伍,鼓励农村能人从事畜禽产品营销贩运。各级政府要全力支持,农业、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引导和服务,帮助他们把生意做得更加红火,支持他们不断壮大实力,建立相对稳定的营销网络,逐步成长为带动一方的产业龙头,降低养殖户的市场风险。

2.发挥“协会”作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培育和发展各类畜牧养殖专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服务、自律、维权职能,实现分散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广大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

3.培育龙头企业。鉴于我县畜牧产业建设起步晚的实际,各级政府应该坚持不懈地把引进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执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畜禽产品加工营销和贩运大户若干优惠政策》(政办发〔20*〕28号)和《关于畜牧产业建设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政办发〔20*〕29号),组织专门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务求取得实效。要重视对现有畜禽加工、营销企业的扶持引导,对有发展潜力的给予积极扶持,促其尽快发展壮大。

四、增加投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和信贷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加财政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县乡财政预算每年要稳中有增,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用于疫病防治、良种繁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奖励。县乡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小水利建设资金、村镇改造、农村能源建设等都要向畜牧产业倾斜,加大相关项目的扶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支持畜牧产业发展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扩大贷款额度,每年用于畜牧产业发展贷款不少于300万元,并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不断增加。还要广泛吸引和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向畜牧产业建设。

2.扶持养殖大户和龙头企业发展。一是畜牧养殖户生产用地和龙头企业加工、贮藏等建设用地,视同农业用地;二是从事畜禽产品加工销售所得,按现行政策,减免相关税费;三是开通畜禽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证鲜活畜禽产品的运销畅通。

3.鼓励支持干部投身畜牧产业建设。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投身畜牧产业发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到农村创办、领办规模养殖大户或加工、营销实体的,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工资照发,同时享受畜牧产业发展的各项奖补政策。积极解决他们在养殖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促使他们真正离岗兴办产业,办出成效,办出样板。

五、加强领导,通力协作

大力发展畜牧业,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和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高度,切实增强对发展畜牧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把畜牧产业发展放在农村产业建设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把畜牧产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确定主抓领导,强化职责,切实抓紧抓好。同时,把畜牧业发展纳入乡镇、部门经济目标责任制管理,继续实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发展畜牧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局面。农业部门要抓好综合协调,做好发展规划,搞好配套服务,制定考核标准,严格检查考核。发展计划部门要将畜牧产业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抓好项目工作。财政部门要筹集发展基金,做到及时拨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信贷部门要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加大信贷资金扶持力度。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报道经验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畜牧业健康发展。国土、工商、税务、商贸、卫生、质监、林业、交通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各司其职,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办事效率,为畜牧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开创畜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