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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意见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意见

2010年,市区基本形成与城市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设施配套、高效快捷、线路基本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系统,城市公共交通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和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2010年,我市将基本实现如下目标:城市公交线路达到75条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力争达到40%;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主城区内任意两点间公交出行时间不超过35分钟;公交线网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主城区大于50%。

信号灯保证公交优先通行

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系统建设的同时,我市还将合理配置公交车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在城区主干道交叉路口配置感应信号系统,通过调整交叉口信号周期、信号相位、设置公交车辆专用信号等措施,减少公交车在交叉口的停留时间,保证其道路优先通行权。对干扰公交车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依法查处。

实行低票价提高承载率

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和重要的社会福利,今后将继续实行低票价政策,最大限度地吸引市民乘坐公交,提高公共交通的承载率。

公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公交企业运营的相关税费,财政、物价、地税、建设、公安、交通、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给予优惠支持,对公交企业免收地方征收的相关基金。

GPS高科技“武装”公交车

公交优先战略实施后,我市将积极推进公交技术创新,加快推广采用GPS应用技术,开发各类多媒体信息服务系统,逐步实现公交运营的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提高公交发展的科技支撑。

同时加强职工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司乘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快推进公交管理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认真做好公交场站、车辆、设施、装备的维护保养,进一步提高公交行业的安全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企业的改革创新,更新经营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树立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拓宽服务领域,改善乘坐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公交出行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