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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施治庸计划建设意见

司法实施治庸计划建设意见

各科、处、室:

为增强干部的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和激励干部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青委发〔20*〕6号)文件要求,司法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干警中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

一、充分认识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区委第八届六次全会提出了“生态立区、工业强区,构建生态工业高地,加快*北部新城建设”的发展目标,对我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做出了全面部署。思路能否贯彻,目标能否达到,蓝图能否实现,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当前,我局干警队伍总体上是好的,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但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履职不到位,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不够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区委、区政府和司法局决策的贯彻落实,影响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全局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切实解决干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是新形势下我局承担新使命、实现新发展的迫切需求,是促进我区司法行政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坚强保证,完全符合干部群众的利益和愿望。

二、指导思想

通过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切实加大责任落实和干警管理力度,在全局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警进行治理,力争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在全局完善起干警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干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各科、处、室全体干警,重点是局领导和各科处、室负责人。

四、掀起“责任风暴”,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

掀起“责任风暴”,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司法局重点工作的一条重要保障措施。通过“责任风暴”,全面建立科学清晰、奖惩分明的责任体系,提高干部队伍在推进重点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1、建立重点工作分工负责制

对区委、区政府和司法局下达的重点工作,实行由局级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部门具体负责的分工责任制。各牵头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和具体责任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下达的重点工作,严格分工,落实责任,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到实处。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重点工作,各牵头负责人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科学界定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解决好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问题。同时各责任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积极主动,打好重点工作总体战,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局政工科、办公室作为重点工作督查责任单位,要分工负责,落实督查责任,采取现场督察、察看资料、跟踪了解、通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重点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将重点工作按月度分解任务,每月检查一次进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年终统一考核。

3、建立责任奖惩制度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干警提拔任用、考核、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完成重点工作较好的,将对承担重点工作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有突出贡献的干警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进度完成重点工作,或完成重点工作较差,或因主观原因未完成重点工作的,视其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免职降职等处理。

五、实施“治庸计划”,整治干警中的平庸行为,切实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治庸内容

对在推进重点工作和其它工作中有“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重点工作中领导不力、责任心不强、主观努力不够、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未完成重点工作或完成重点工作较差的;

二是履职不到位,缺乏工作激情和责任意识,精神不振,工作敷衍,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因主观原因较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的;

三是缺乏发展意识和进取意识,工作拖拉,得过且过,开拓精神不强,工作创新不够,按部就班,墨守陈规,工作中没有新思路和新业绩的;

四是执行力不够强,对上级指示和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久拖不决或没有回音;不顾全大局,考虑部门利益多,考虑全局问题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政令不畅,影响全局工作的;

五是政策理论水平和自身素养不适应所从事工作、且领导和群众意见较大的,或工作能力和知识结构不适应岗位要求,没有能力履行岗位职责,难以胜任领导职务,承担不起新时期的任务要求的;

六是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专断,对该公开或可以公开的行政事务不公开,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七是缺乏钻研精神,不能静下心来研究政策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达不到规定时间,或对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心中无数,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的;

八是服务意识差,态度粗暴,不按程序办事,违法行政,或故意刁难对象、吃拿卡要、破坏投资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大局的;

九是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病事假超过规定时间,上班期间酗酒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单位内闹不团结,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擅离职守、随意脱岗,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十是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违反廉政准则,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生活作风堕落,奢侈浪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和对其分管的部门或下属单位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

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客观原因,致使无法有效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不在以上整治情况之列。

(二)整治办法

对发现干警中有以上“治庸内容”中的现象和行为的,视其情况采取谈话告诫、发送整改通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岗位调整、免职降职、辞职辞退、法规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违纪的,上报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三)保障措施

通过平时考察、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社会评价、舆论监督、群众信访等途径和方式,定期收集了解干警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问题。通过教育培训、培养锻炼、轮岗交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等方式提高干警的工作能力,使庸者不庸、能者更能,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时间安排

从20*年2月开始至20*年1月,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实现“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1、启动阶段(20*年2月)

局属各科、处、室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稳步启动,加强学习和宣传,做好部署,为全面掀起“责任风暴”和实施“治庸计划”打好基础。

2、全面实施阶段(20*年3月至20*年11月)

局属各科、处、室要制定“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全面抓好落实。

3、检查整改阶段(20*年12月)

对各科、处、室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未达到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

4、总结提高阶段(20*年1月)

对“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增添措施,巩固提高。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科、处、室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以贯彻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为有利契机,切实解决好干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这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保证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使“责任风暴”、“治庸计划”的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科室、部门和每一个干警。

局政工科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结合各科室、部门的岗位责任制,检查各科室、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具体、责任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领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科、处、室要积极主动宣传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宣传积极投身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制的典型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积极推进我区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生态立区、工业强区,建设*北部新城,生态工业高地”的宏伟目标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