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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司法局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局中心学习组各成员:

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20*年度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20*]17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局中心学习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创一流”活动工作实际,现将20*年局中心组理论学习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四、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紧密结合我区改革开放、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际,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为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领导保证。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立区、工业强区,建设*北部新城、生态工业高地”奋斗目标。

二、学习内容

20*年,中心组围绕5个专题开展学习,并结合实际,适时安排形势政策、法律法规、社科理论及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

1、学习目的:掀起学习邓小平理论新高潮,深入理解党的*五中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施“*”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

2、学习资料:(1)《邓小平文选》(1-3卷);(2)在青海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20*年12月15日);(3)李春城在*市“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新局面》;(4)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等。

(二)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三个集中”,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学习目的:深刻认识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紧密联系我区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推进城乡一体化、“三个集中”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农村改革,高标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学习资料:(1)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的讲话《扎扎实实规划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在中央农村工作会上的讲话《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几个问题》(20*年12月29日);(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号)等。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1、学习目的:结合我区开展的“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的实施,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发展,我们怎么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学习资料:(1)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章程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20*年1月6日);(2)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20*年3月4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4)《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单行本》;(5)孙建成在区委八届第104、105次常委会上的讲话等。

(四)全面发展司法行政事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学习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思路,切实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学习资料:(1)《加强和改善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20*年2月2日《人民日报》);(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年3月17日《*日报》);(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年12月23日)等。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学习目的: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建设,使干警执法思想更加端正,重点岗位和环节的执法工作制度更加完善,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2、学习资料:(1)《宪法》(修正案);(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3)《中国共产党党员监督条例(试行)》;(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人才观、发展观有关论述为重点内容。立足于增强领导干部“三个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执政能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区相结合,同时组织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文史等方面的知识,以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有效地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学习方式

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形势报告、专题发言、专家辅导、专家讲授和外出参观等形式定期开展集中学习。

四、学习要求

(一)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自学与定期集中学习相结合,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参学率达100%;坚持认真填写《中心组手册》,做好成员个人学习笔记;坚持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全年撰写调研文章1—2篇。坚持做到中心组理论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并将中心组学习计划、信息及工作总结等呈报区委宣传部理论科。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改进和丰富学习方法,拓展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成效,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切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