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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价格诚信建设意见

加强价格诚信建设意见

为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我市价格诚信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场价格诚信建设的要求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建设“和谐**”的精神,结合我市价格诚信建设实际,制定**年度价格诚信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价格诚信建设,要以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价格信用体系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价格诚信为核心,充分发挥自主创建和监管服务两个积极性,运用舆论宣传、自主创建、检查规范、典型带动、健全制度、社会监督等形式,全面推进价格诚信建设。通过深入扎实、生动活泼的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价格收费环境,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创造条件。

二、方法步骤

今年全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自六月份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1日—**年6月30日),采取召开全市价格诚信工作会议、举办“价格诚信宣传周”等活动,宣传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统一物价系统和涉价涉费单位的思想认识,增强社会各界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自觉性,营造市场价格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工作实施阶段(**年7月1日—**年11月30日)

本阶段价格主管部门和涉价涉费单位围绕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分别展开如下工作:

(一)涉价涉费单位的工作

建立组织。各涉价涉费单位都要根据市场价格诚信建设的要求,建立本单位价格诚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价格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

完善制度。各涉价涉费单位要围绕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一是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工作制度;二是各项收费和服务价格的公示制度;三是建立商品和服务价格台帐制度;四是消费者权益投诉受理反馈制度;五是商业促销活动申报制度;六是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承诺制度;七是价格诚信和优质服务检查考评制度。各涉价涉费单位都应在经营和服务场所设立服务台、意见薄、意见箱,公开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

学习法规。各涉价涉费单位要认真组织经营服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学习党和国家的价格收费政策,做到熟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收费。

明码标价。所有商品经营单位都要按照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内容齐全,填写规范的要求,做好商品的明码标价工作,使商品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收费公示。各执收单位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都要在便于群众阅览的位置,将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项目和价格,以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等形式公示于众,并标明“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字样,让交费者明明白白交费,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明码实价。商品经营者要在普及明码标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商品明码实价的经营方式,努力提高企业价格诚信水平。

自主创建。各涉价涉费单位,要按照**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收费)诚信单位评比办法》,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已荣获“价格诚信单位”的企业,要继续提高创建标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签署协议。各涉价涉费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签定《价格诚信经营协议书》,向社会公开诚信经营的承诺。

(二)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

建章立制。为推进我市价格诚信建设,市物价局将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继《明码标价规范》、《明码标价示范单位评比标准》之后,还将陆续出台《明码实价规范》、《**市价格诚信单位综合考评办法》、《**市商业企业促销行为规范》、《**市价格诚信信誉度办法》。通过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运行,努力提高我市价格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规范指导。要下大力抓好商品明码标价的普及规范和收费公示工作,指导涉价涉费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和收费行为。

培训提高。积极与企业和执收部门联系,定期开展物价员和收费员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培训,增强诚信经营、依法收费的自觉性。

服务万家。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把价格服务延伸到农户、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商场、景区等领域,提高价格和收费政策透明度,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监督检查。结合重大节日,开展以明码标价、反价格欺诈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专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价格主管部门对商业促销活动予以事前监督,对经商业企业报备的促销活动方案,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抓点带面。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都要抓好价格诚信典型示范工作,培养“价格诚信单位”。市物价局确定中兴大街为“价格诚信示范一条街”,组织桥东、桥西物价局全力以赴抓好该街大小门店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的各项工作。各县(市)物价局也要抓好辖区内的诚信“示范街”、“示范店”的创建工作。

信誉。依据《价格诚信信誉度办法》,结合市场价格检查和考核评比情况,每半年对涉价涉费单位诚信信誉度,通过新闻媒体予以,表彰先进,曝光落后,以此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调查研究。价格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我市价格诚信建设水平,就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及时提出适合我市价格诚信建设的新举措。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在全面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工作中,要注意走向市场、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总结经验,不断把价格诚信建设引向深入。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依据《**市价格诚信综合考评办法》,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对辖区内涉价涉费单位价格诚信建设进行综合考评,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考、五问卷、六座谈、七暗访”的方法进行,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对经考核验收,荣获“价格诚信单位”的涉价涉费单位,统一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命名颁牌,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表彰,并择优申报省级“价格诚信单位”。

三、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市场价格诚信建设,是加强社会信誉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市场价格收费秩序,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愿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市场价格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价格诚信建设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价格诚信建设列入工作日程,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价格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必须大力营造良好的价格诚信建设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价格诚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人人讲诚信,时时讲诚信,处处讲诚信的良好风尚,为全面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3、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在加强市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中,要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提高涉价涉费单位诚信自律能力这一目标,采取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警示处罚等多种手段,全面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要讲究工作方法,大力表彰和宣传价格诚信建设的先进典型,千方百计调动涉价涉费单位加强诚信建设的积极性,以点带面,开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4、突出重点,注重质量。价格诚信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以商业和服务业为重点单位,以防止价格欺诈行为为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全力突破,力求在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严格价格诚信建设的工作标准,不断提高价格诚信建设的工作水平,在考核评定“价格诚信单位”时,做到严格标准、不搞照顾、不搞平衡、不凑数量,成熟一个,考评一个,真正把价格信誉好的涉价涉费单位评为“价格诚信单位”。“价格诚信单位”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两年,每年考核一次或不定期抽查。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改正,仍不合格的,取消“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并在四年内不得参加“价格诚信单位”评比活动。

5、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价格主管部门在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中,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宣传、工商、质监、商务、公安、药监、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调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积极性,通过行业内部加强自律、完善管理、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价格,从而营造信守承诺、诚信兴商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