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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意见

依法行政意见

*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第三年,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渠府发〔〕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对*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通过创新机制,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完善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从根本上解决“越位、错位、缺位”问题以及不当和违规运用行政权力问题。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要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抓紧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科学评估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要结合全县实施的“为民办的十件实事”,探索和总结公共服务的新经验、新措施,提高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水平。

(二)继续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和《*省行政许可规程》,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监督,防止变相恢复已撤销的行政许可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应定期检查行政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继续健全政务服务中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提供方便。

(三)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全面贯彻《*省政务公开规定》以及《*省政务公开审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应将贯彻《规定》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追踪《规定》施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依法有序进行,在*年使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化、经常化。

(四)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安全事故、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各项预警和应急机制,细化预案和操作程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各级政府充分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凡国家、省、市已制订的预警和应急制度,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制度,并对制订的制度及时评估,定期调整。

(五)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完善公务员工资和津、补贴统一发放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决算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进行以评卷审查为主要方式的检查。

二、健全决策机制,努力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县政府制订的议事规则,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切实建立起规范、高效的行政决策机制。

(二)继续重视人民群众对地方重大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向社会公布,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和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探索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进行合法性论证、专家论证的新机制。

(三)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应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一致。

三、加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加快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进程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加快申报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进度,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

(二)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开展自上而下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做到行政处罚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今年行政处罚案卷评点是公安、建设、国土、交通、卫生等执法部门。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检查,逐步减少执法层次。

(三)全面完成“三项清理”工作。*年,全面完成县政府的“三项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县政府的法制机构应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明析职责权限,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统一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今年5-8月,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教材“三统一”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资格认证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着力抓好*年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统考制度,把好执法人员的入门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四、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一)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按照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的要求,政府应及时处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和调处的纠纷,进一步完善信访、调解、裁决、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机制。强化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着力探索行政复议工作的机制创新。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办案效率,创新办案方式,定期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切实保障行政复议办案经费,落实必需的办案条件。

(三)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对可以通过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

(一)继续强化政府的层级监督。按照《纲要》对建设法律政府必须达到的目标任务,逐年细化,列入各级政府当年的总体目标中,科学规划,做到条款化、标准化和具体化,便于检查督促、审核考评,能基本反映政府在依法行政和实施执法责任制方面的实绩,能反映出先进与落后的差距,能有利于激励先进和改进不足。按照《纲要》的要求,每年底地方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应向上级政府和行政部门报告当年依法行政工作。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严格贯彻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充分认识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是确保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重要途径,应当事前审查与事后备案相结合,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观念为重点,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事情抓起,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倡导和培育亲民作风,对人民群众做到真正尊重、真情交往、真诚服务。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做好权为民所用,真正做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要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本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部门要继续安排对《纲要》的学习,并纳入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四)加强对《纲要》的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在《纲要》三周年之际,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内容,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的经验、成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七、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

(一)要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协调机构。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切实加强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基层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现状,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推进基层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要积极探索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力求使乡(镇)政府有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办理法制事务。

(三)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尤其是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县政府要安排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会同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调查研究,于本年度内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切实加强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具体建议。县政府、县级各部门要为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保障和支持,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