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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创新意见

基层党建创新意见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任务来抓。新的历史时期,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以及自身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特别是**规划的实施,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适应新的形势任务,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一、认清形势,把握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总体要求

(一)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推进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凝聚群众共同奋斗最广泛、最直接的主体。近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整体上看,各级党组织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但也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对新形势下自身职责的认识不够明确;有的党组织不能把党建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就党建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够开阔;一些“两新”组织和工业园,党的工作仍存在“空白点”;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组织缺乏经费保障和物质支持,难以有效开展工作;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的素质、观念与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不高、能力不强。这些问题,影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影响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影响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影响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全区各级党组织必须正视这些问题,适应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以思想观念的创新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以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

(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领先、服务、凝聚、满意”的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主题,以建立基层党组织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方式和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核心,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从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服务功能、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入手,构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支撑体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建设现代化的新城区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结合实际,明确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明确工作职责和改进工作方式为前提,以强化服务群众的功能为重点,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关键,以改善工作条件为保障,努力构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网络体系、组织工作体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支持保障体系、工作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一)构建上下贯通、关系顺畅、全面覆盖的组织网络体系

健全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总支、支部)—院落党支部—楼幢党小组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完善区社区党建指导委员会、街道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分会横向到边的网络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网络式、全方位覆盖。借鉴城市管理新模式的成功经验,对调整后的社区区域党建工作资源进行系统调研、摸清底数,完善区域性党建工作格局,研究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改进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和隶属关系,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要成立党委,合理划分党支部、党小组,划小活动单元,使党组织延伸到楼院和楼道。积极推进改制、新建企业和新建住宅区党组织建设,及时理顺隶属关系,凡是已建立党组织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属地管理。大力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按照“一手抓党组织的组建,一手抓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思路,认真研究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党的工作覆盖面问题,努力探索“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管理的新途径,不断拓宽基层党的工作范围和领域。

(二)构建职责明确、程序完备、民主集中制健全的组织工作体系

明确新时期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

1、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社区建设创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四委〔2005〕32号),结合和谐社区建设,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凝聚居民群众共同建设和谐社区,并进一步完善社区议事机构,领导和支持居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集体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企业文化和维护职工利益,凝聚职工群众共同奋斗,并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与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工作关系,完善落实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利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支持业主开展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创建高绩效机关的目标任务,以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力建设为重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发挥协助监督作用;教育、卫生、建管、公安系统单位党组织,要紧密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照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凝聚职工群众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章程的规定,积极推进党组织和其他组织负责人之间“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头脑,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在深入开展“五个好”党员争创活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党内情况向党员通报、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动员和组织党员参与党内决策,逐步推行党员议事会、党内重大问题决定和决议投票表决制,保障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三)构建维护权益、协调利益、凝聚人心的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共同理想,整合共同利益,引领共同目标,组织共同治理,动员共同创造,实现共同发展。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依法维护群众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功能。

1、建立党组织服务群众机制。组织、引导和支持群众建立经济、文化、家政、健康等方面的专业合作组织和专项互助组织。开辟服务设施,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为群众学习、娱乐、健身服务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继续开展“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活动,推进街道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社区党员服务站建设,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党员服务网络。深入开展“一管三带一联”活动,总结推广“365党员工作室”、“为民服务制”、“党员承诺制”等活动。

2、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建立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党员联系群众、座谈走访、信息采集、听证会、公示等形式,及时倾听群众的意见,准确掌握群众需求。建立民意反馈制度。对群众提出来的意见和要求,应当在本单位解决又能够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对于需要上级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和协助上级解决;对群众不适当的要求或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建立利益协调机制。领导和组织经济社会基层组织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和群体建立沟通协商渠道,通过民主协商和平等对话等形式,增进沟通与了解,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四)构建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保证有力的支持保障体系

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人、财、物的支持和投入,切实解决经费短缺、场所不足等问题,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和物质保障。

1、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选拔培训机制。采取扩大民主直选面、选派机关干部挂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等办法,通过法定程序,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配齐党组织班子,配强党组织书记。同时,将基层党务工作者纳入全区人才培训规划,通过举办“基层党建讲坛”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切实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2、建立基层党建物质支持机制。要扩大共同投入,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投入机制,加大区管党费使用向基层倾斜力度,每年从区管党费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基层党组织活动专项经费,逐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标准,完善使用管理办法,解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经费方面存在的困难。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青办发〔〕16号)要求,使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逐步达到全市规定标准。

(五)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良性运行的工作评价体系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党组织承担的任务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评价体系。

1、建立分类考评体系。各街道党工委要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建立完善社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区直机关工委要适应建立高绩效机关的需要,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区企业工委、区发改局党委、外经局党工委等要研究建立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区教体局、建管局、卫生局、公安**分局党委等要结合业务工作的需要,研究建立本系统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同时,要根据考核评价办法,细化评估办法,实行目标管理,使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成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2、建立表彰激励机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继续开展党内评选表彰活动的基础上,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出推进基层党建创新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大力宣传,给予表彰,在全区营造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任务的落实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坚持鼓励创新。按照“创新增活力,务实促发展”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基层党务工作者要坚持在思想观念上创新,在工作思路上创新,在制度上创新,在落实措施上创新,使创新成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重要动力,使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始终充满活力,不断推陈出新。

(二)强化领导责任制。区直各党(工)委要明确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定期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这项工作上。各级党组织要充实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力量,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将联系点建设成示范点,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分类指导。区直各党(工)委要切实抓好对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根据本系统、本行业的实际,抓好分类指导。工作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