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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计划

教育局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了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共*市*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建立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市*区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09年,我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和教育局党委的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教育纪检监察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争创“双一流”机关和“双高目标”学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1.拟于4月上旬召开本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着力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分解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三书二报告”(三书:责任分工报告书、牵头工作责任函告书、落实责任建设书;二报告:牵头单位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把执行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业绩和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评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各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入开展“抵制人情风,把好权力关”专项教育活动。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整改提高,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警示教育,组织一次校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筑牢防线,不踩红线,守任底线,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4.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建设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以橱窗陈列、网站宣传等形式,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二)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1.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针对关键岗位和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构建。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0年工作要点》,对干部人事、毕业生分配、职称评定、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财政资金使用、招生考试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监管工作机制。

2.加强保廉措施,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完善标前标后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资源库和专家库的管理。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进一步完善对校级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谈话、廉洁自律谈话、诫勉谈话和信访谈话等各项廉政制度。

3.加强考核,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评,责任要追究,奖惩要分明”,推进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保障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

4.根据市、区纪委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公务接待、集体外出考察等管理,降低公务开支,做到公务接待经费压缩5%的要求。

(三)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1.强化对分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2.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制度,坚持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泽校生“三限”政策,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和违纪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纠风、物价等部门联系,坚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制度,坚决制止不合理的收费和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和收费示范校创建活动。

3.继续强化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党政监督,以行风监督员牵头的民主监督,以政策宣传牵头的舆论监督以及以信访案件牵头的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体系。

4.积极探索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按照工作安排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四)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完善内部案件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向上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当地纪委监察局报告)制度,加强警示教育。

2.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政纪的行为以及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等方面的案件。

3.积极整合信访资源,畅通诉求渠道,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妥善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维护教育稳定,促进校园和谐。

4.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带生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在职教师为社会教育机构上课的监督检查,严肃违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行为。

5.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五)注重学习,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自身政策和理论水平。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学习。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体系。要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宗旨意识,提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的为民办实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3.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廉洁自律建设,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执纪,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