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房管局发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总结

房管局发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总结

20*年,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指导监督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扩面进度、加强内部管理、服务缴存职工、确保资金安全”的年度工作思路,稳健运作、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抓好扩面,认真开展“树单位形象、创公积金业绩”活动,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取得了良好成效。

全年:归集人数31255人,比上年净增1420人;归集公积金344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提取公积金164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年末公积金余额762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全年发放贷款159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收回贷款102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贷款余额616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贷款余额与公积金余额的比例为80%;全年公积金增值收益1248万元,提取风险准备金749万元,比较圆满地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对20*年主要工作的总结

(一)稳健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今年,分中心创新的将中介审计引入对银行的检查,结合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外抓监管内查隐患,保证了住房资金的安全运行。

1、开展对委托银行的检查考核

4月开始,围绕委托贷款业务、财务结算、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扩面协助等检查内容,我们开展了一年一度的银行受托业务检查考核工作。检查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和分中心派员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财务结算模块银行自查后由分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抽查审计,其他项目派员检查,其中贷款抵押权证办理情况为重点检查项目。

本次检查历时时间长、工作量大。1月下旬即召开与银行的联席会议,对20*年银行检查考核具体检查方案进行了布置。4月初开始,公积金信贷科组织人员对5家银行5826户贷款户逐户进行了抵押权证的核对检查。财务人员陪同中介机构对5家银行的公积金财务结算模块进行了抽查审计。

检查工作于5月上旬结束。我们及时梳理分析检查出来的问题,结合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与各委托银行进行了交流。6月中旬在与受托银行的季度例会中,通报了检查考核情况。7-9月,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委托银行制订措施、落实整改。10月上旬,召开第三季度例会,交流各委托银行整改情况,同时公布了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检查办法。

这次摸底检查,奖惩措施到位,做到检查得分结果与委托手续费挂钩;落实整改迅速,截止到9月底,检查发现的问题都已基本得到解决。通过这次考核,进一步加强了对委托银行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了资金运行中的风险。

2、抓好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市中心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7月中旬,分中心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传达了文件会议精神,明确了目标任务,并制订了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同时,专题向分管市长和市房委办汇报,牵头联系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纠风办、中国人民银行*支行、银监会宁波监管局*办事处,成立了由七部门组成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听取了七部门对这次专项整理工作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我们紧紧围绕省、宁波市的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和任务,抓住缴存、提取、贷款、贷后监管等重要环节,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20*年市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大检查提出的问题贷款户,查清问题根源,及时进行催讨,具备提前还贷条件的收回全部贷款余额。

虽然全省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检查组最后没有到分中心进行检查,但是通过我们针对专项治理项目展开的一系列纠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问题行为,各项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都得到了梳理完善,公积金监管力度得到明显增强,从另外一个层面达到了专项治理的目的。

3、认真配合同级审计工作

7月下旬,我们接受了市审计局对20*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评价:内控制度健全;贷款风险管理措施到位;贯彻落实市中心缴存、提取和贷款三个办法新旧政策衔接有序;未发现对外提供担保、出借、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纪违规现象。10月,分中心登报公布了经审计的20*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及归集、使用情况,及时让社会公众了解了住房公积金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增加住房公积金对外透明度。

(二)操作规范,强化内部管理

一年来,我们抓制度的建设与落实,着重规范内部管理,促进日常工作的高效率运转。

1、制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业务内控管理,从年初开始,在吸收银行以及外地同行贷款管理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分中心开始着手起草《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制度》和《住房公积金不良贷款催收制度》。经过几轮讨论修改,于5月上旬公布了两个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贷款的风险防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9月,分中心回顾总结了三个办法实施一年来碰到的各类情况,在总结的过程中深化缴存、提取和贷款三个操作规程,于10月出台了三个操作规程,从制度上堵塞了违规操作的可能。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分中心分解各岗位,制订了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人手一份,明确了每位职工的岗位任务,将职责落实到人,进一步推进公积金管理的制度化。

2、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

从3月开始,分中心积极筹建网站,网页设置了中心简介、政策法规、信息动态、办事指南、信息查询、下载中心、互动平台等内容。经过几个月的试运行,10月公布了网站地址。网站的建立使得广大缴存职工与分中心之间有了直接的沟通渠道,开通二个多月来,点击浏览量超过4.5万人次,收到咨询信件70多件。

为了向职工提供更为方便的查询方式,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网上查询系统。通过招标采购程序,安装了查询系统必须的中间件。目前查询系统可为缴存职工提供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月还公积金贷款额等明细的查询,使缴存职工从网络上也能得到便利全面的服务。

通过与软件开发公司的积极协商沟通,一次性住房补贴软件也在上半年顺利开发完成,基础数据已经导入,到目前为止已上线并行6个月。住房补贴软件预计也能在年内完成上线运行工作。

此外,为确保监管数据传输网络的畅通,分中心在今年铺设了专线联网市中心,监管数据做到一日一传、专线传输,保证数据传输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3、做好年度对账结息与基数调整工作

6月初,分中心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做好了缴存比例调整的发文衔接,将我市缴存比例从10%调整为最高12%。同时主动联系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拟定了年度对账结息和基数调整文件,做好了800多家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发文工作。在不耽误日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财务与业务紧密配合抓好年度对账。经过周详的前期准备,6月30日计算机系统完成年终结转,年度结息顺利完成。

结息后分中心抓紧时间打印对账单,并按单位分装入袋,便于各单位经办人员领取。在分发对账单的同时进行基数调整上报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上报的缴存基数会同财政共同审核再予以录入。7月底,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分中心及时联系财政局发文进一步明确教师的缴存基数。至8月下旬,完成了全部缴存职工的基数调整工作。月归集总额从原来的2600万元提高到了2872万元,净增272万元。

4、继续把握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执行初审、审核、审批三审制度,严禁违规贷款。对职工购买商品房期房先房产公司担保放款后办抵押的贷款,实行限期办妥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制度。一年来与9家房产公司签订了购房贷款担保协议,存入担保保证金345万元;退还7家房产公司共计290万元的保证金;目前还有担保保证金1055万元。建立了逾期贷款明细账,对逾期户的催收做到书面记录,全年逾期率控制在0.01%以下。截止到年底发放贷款户910户,贷款金额15933万元。

二是继续加强财务管理,注重每月财务和业务的数据核对工作,加强贷款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合理调配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公积金的效益,做好保值增值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提取审核,做到应提尽提,科室负责人按周对收件资料进行复核签字,分中心分管领导按月抽查部分收件资料。

第四是规范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证,10月份向所有缴存职工发放了统一制作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5、采取竞聘上岗方式选拔中层干部

为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分中心在年初发动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通过动员部置,公布了具体职位、任职条件和程序等主要内容。然后结合动员会议对确定的职位进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用无记名填写推荐表的方式进行,全体职工一人一表。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考核对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最后根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结果,经党组集体讨论后决定聘任人员,并由分中心领导对聘任人员进行了谈话,下发通知公布聘任结果。通过此次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各科室职责更加分明,人员分配更加合理,有力的促进了今年业务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6、做好其他日常性工作

5月,分中心全面实施车改。在核定工作人员职级、上交公务用车等的同时,做好了驾驶人员的清退工作,保证顺利车改的同时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6-8月,分中心进行了年度档案整理工作,此次档案整理更为规范,为以后年度的整理提供了较好的参考范本。

此外,分中心热心公益事业,“5.12”地震发生后,密切关注灾区人民。5月16日上午短短十几分钟内,17名职工向灾区同胞踊跃捐款10000元。10月28日,又向灾区同胞伸出了温暖的双手,捐献了被子8条,冬衣26件。全体党员还缴交特殊党费2550元,通过党组织向灾区人民献出了爱心。

(三)提升服务,服务缴存职工

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保证,我们一直努力加强公积金队伍自身建设,将服务创新理念向深引入,牢固树立为缴存单位、为缴存职工服务的思想。

1、开展“树单位形象,创公积金业绩”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分中心开展了“树单位形象,创公积金业绩”活动,从规范内部管理、深入企业调研、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优化信息系统五个角度,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树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新形象。

我们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创业创新”专题调研活动,深入到结对联系的四明山镇,了解山区发展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深入到企业开展调研,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影响面,听取对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建议意见。

2、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

结合“树单位形象,创公积金业绩”活动,分中心积极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群众满意基层窗口”,实行四个拓展:一是从营业厅内向营业厅外拓展;二是从单一服务向全方位服务拓展;三是从硬件服务向软件服务拓展;四是热心公益活动,拓展服务天地。

3、召开“创业创新”民主恳谈会

8月底,我们分两次召开18家公积金缴存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参加的创业创新暨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办法实施一周年民主恳谈会。恳谈会总结和回顾了我市实施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三个暂行办法一年以来的情况,并听取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同时,给每个单位发放了问卷调查表11份,征求职工的意见与建议。

我们对恳谈会上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及问卷调查表中职工反映的情况进行了逐条分析研究,查找问题的原因,商讨改进措施,使得这次恳谈会效果显著,社会满意度得到了极大提高。

4、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我们始终注重加强班子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素质和能力,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每位科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政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廉政制约机制。二是积极创造机会对职工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以及业务素质。4月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黄湖监狱接受警示教育。6月组织全体职工到南湖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创建史。8月组织到浙东行政公署旧址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三是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活动开展针对性的教育,8月份进行了解放思想大讨论,11月份我们又配合市“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查找队伍上的作风问题,找差距求进步。

(四)稳步推进,加快扩面进度

今年,分中心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实地走访全市的乡镇街道,与各乡镇街道的领导密切联系沟通,深入到大中型骨干企业,摸清基本情况,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印刷了2000张精美的贺年卡,邮寄给企业主,达到了更好的宣传效果。

我们还制订了率先在大中型企业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方案,确定扩面工作近期目标是使大中型企业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达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计划通过3年左右时间,以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低门槛进入后逐步到位的原则,努力使大中型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带动其他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

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截止到年底,新增缴存单位52家,净增1420人。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还是不够广

全市目前有大中型企业117家,有相对稳定职工人数31227人,到目前为止已经建立32家,4357人,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偏低,全员建立的大中型企业极少。虽然今年继续走访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但是效果不是十分理想,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伴随物价和原材料的上涨,企业成本增加,加上劳动法的实施、人民币汇率的调整,出口企业不堪重负,不少企业难以为继;二是企业主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三是行政执法力度不足。推动大中型企业建制步履十分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新的路子,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的创建还存在薄弱环节

9月2日,*市文明办会同*市纪委党风室,以暗访形式,对分中心窗口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暗访中被发现,窗口员工没有佩带服务证件;意见箱放置位置不够明显。作为文明窗口的创建窗口要以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人民满意”为目标,从而有效提升单位整体文明程度。虽然暗访中被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但这还是说明了我们的窗口、我们的单位距离文明窗口、文明单位的达标要求是有距离的,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