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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工作要点

房管局工作要点

房管局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在过去的一年里,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新起点上实现了较快的发展。

(一)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是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大举措,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年内,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又有了新的进展。一是进一步深化了廉租住房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调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的调研,完成了《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修改任务。加强了廉租住房补贴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查处了个别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现象,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市廉租住房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年内市区受理廉租住房申请1466户,发放补贴363.32万元;租住公房租金核减335户,核减金额3.9万元。全市保障对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提高了10.6平方米。目前全市受助家庭累计已达4322户,发放补贴767万元,租住公房租金核减148万元。对此,国务院联合检查组和建设部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大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力度。年内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建设计划。同时积极做好新项目的选址工作,完成了占地300亩、规划面积25万平方米的文庄片区前期立项手续。完成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修改任务,开展了经济适用房建设、货币化补贴、集资建房等多种模式的调研,为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打下了基础。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集资建房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对企业集资建房的指导,审批集资建房企业20个,审批建筑面积84.69万平方米,解决了10800余户困难企业职工的住房问题。我局先后两次在全省房地产工作会议上介绍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经验。

(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强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制定了建设方案,落实了部分建设资金,依靠自身的技术力量,完成了新建商品房网上联机备案系统的开发。加强了登记中心和各区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了市区内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网上审核及资料传递,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房屋档案数字化建设,登记中心年内完成档案扫描5万余卷,录入历史档案信息4万余条。二是成功举办了省住博会“二手房交易大集”,被评为“最具人气展区”。协调铁路局制定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促进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三是配合“双清”工作的开展,积极稳妥地解决了部分拆迁安置房源和一些划拨土地住房因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不能登记发证问题。四是开展了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顿,配合有关部门对868个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净化了市场环境。同时推广了中介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规范了房产中介服务行为。年内审核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29家,对21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备案。修改完善了房产测绘有关规定,建起了测绘鉴定专家库,优选了测绘鉴定机构,为解决测绘面积纠纷提供了有力保障。五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的通知》,有效遏制了初审单位利用行政职能强行服务、搭车收费问题,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完善了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客户满意率达到94%。六是强化了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简化了房产交易登记受理的程序,改进了“申请表”的填写方式;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上门受理和发证;在交易大厅改善了服务设施,增加了服务功能,实行了“双休日”正常上班制度,受到了社会好评。七是积极开展了置业担保业务,在方便群众办事、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住房消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年内市区共办理房产登记发证90624件,发证面积2849.9万平方米;办理房产交易64562件,交易面积1028.9万平方米,交易金额379.93亿元。其中办理转让37262件,转让面积561.9万平方米,转让金额128.09亿元。房地产交易量和登记发证量较去年有了一定程度的增长。

(三)物业管理工作得到较快发展。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大力加强了物业管理工作。一是加大了建章立制工作力度,拟定了我市物业管理招标和业主大会议事的具体办法,完成了送审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行业专项整顿活动,并在各小区和新闻媒体公开了市、区两级房管部门的投诉受理电话,形成了业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年内受理业主有效投诉137起,处结135起,处结率98.1%。其中有23家企业被注销物业管理资质,7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三是积极抓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强化了对业主委员会日常活动的指导监督,年内有27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协调处理了8个小区物业管理纠纷,维护了小区稳定。四是加大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归集力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收缴情况检查,年内共归集商品住宅维修基金2.02亿元,累计归集额已达3.42亿元。五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对35个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考评验收,有26个项目被评为市优,10个项目被评为省优,3个项目通过了部级示范项目初检。六是积极抓好房屋维修和防汛工作,向直管公房承租户发放“维修便民服务卡”2.5万份,完善了报修、回访、监督制度,全年完成房屋维修工程量13.8万平方米,工作量1500万元,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02%、103%。落实了房屋防汛措施,确保了汛期房屋安全。七是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企业进入我市物业管理市场,推动了物业管理工作快速发展。目前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已达330家,从业人员19500余人;全市物业管理总面积43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380万平方米,覆盖率达60%。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四)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好成绩。针对房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房改工作健康发展。一是结合旧城改造和企业改革改制,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扩大出售住房范围的相关规定,使被拆迁居民和改制企业职工享受到房改政策优惠。二是指导20余家企业以不同方式实现了住房货币化分配,推进了企业房改工作的深入发展。三是筹备召开了市公积金管委会两次全体会议,完成了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归集住房公积金27.98亿元,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11.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1%、21%。四是参与了全市清房工作,对行政机关单位违规购房建房分房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拟定了处理意见,维护了房改政策的严肃性。五是扎实做好房改售房审核工作,全年完成资料审核6677户,44.07万平方米;审核归集维修基金7215户,3509.18万元。审批使用房改售房资金3693.92万元。为单批方案单位审核售房资料1655户。

(五)房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一是继续完善了房产管理法规体系,完成了《市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送审和调研工作,参与了7项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改、会签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房管分中心建设,全面审核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主体,规范了执法行为。落实了各项制度,严肃了工作纪律,加大了服务措施,强化了监督检查,确保了分中心工作高效规范运行。三是加强了直管公房产权管理,建立了电子档案,严格了直管公房接撤管审批备案手续,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年接管92处,4.8万平方米;撤管104处,5万平方米。四是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直管公房使用权置换收费行为,印发了《关于规范直管公房置换收费的紧急通知》,组织了自查自纠,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督查,及时制止了乱收费现象。五是加大了房产遗留问题解决的力度,受理复查35件,办结32件;参加行政诉讼71起,民事诉讼69起,行政复议7起;协调解决房产租赁纠纷20件,协助执行查(解)封房产3390件。

(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一是及时建议市政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关于开展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层层进行了深入发动。二是运用多种宣传手段,组织广泛宣传活动,使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支持和配合。三是选调了6842名调查员,经过严格培训,在试点的基础上完成了对72万个居民家庭入户调查任务。四是组织开发了统计分析系统,采用先进的光电技术,完成了调查资料的录入任务。数据整理和分析工作正在进行。通过这次住房调查,将为我市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七)圆满完成了市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实施了市区主要干道两侧楼房“平改坡”工作。积极协调产权单位筹集改造资金,深入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改造楼房55幢,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受到了社会好评和市领导的表扬。二是认真抓好居民小区综合整治,年内完成投资5100万元,整治小区57个,明显改善了市民居住环境。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拟定了《市房屋整治工程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在直管公房大面积减少、房管系统经营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支持企业的改革改制,推进直管公房产权划转工作,与40家企业签订了《直管公房产权划转协议》,划转房产6.14万平方米。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建设手续,为改制企业补办各类房产确权登记78.16万平方米。我局被评为全市支持企业改革改制先进单位。四是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服务工作,完成房屋测绘79.6万平方米,房屋安全鉴定58.9万平方米。办理房产补证544件,31.47万平方米;房产划转154件,26.7万平方米;办理房屋抵押113件,22.76万平方米,得到了市资产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八)生产经营平稳发展。面对新一轮宏观调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各生产经营单位千方百计克服种种困难,大力抓好生产经营,取得了较好成绩。济发集团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大、信贷门槛高、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党委一班人带领广大职工积极化解危机,度过难关,较好地完成了开发任务。年内新开工7.75万平方米,竣工9.33万平方米,销售2.92万平方米。全年实现总收入1.42亿元。被评为“省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济发物业年内新接物管项目14个,40万平方米,物管总面积达到160余万平方米,被评为“省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跻身全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行列。房建集团在原主要负责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给单位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况下,集团党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大力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稳定职工队伍,消除不良影响,重塑单位形象,促进了生产经营平稳发展。世纪佳园项目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并注重营销策略的研究,收到了房价提高后持续热销的效果。年内新开工4.96万平方米,竣工7.6万平方米,销售5.9万平方米,实现总收入2亿元。同时,经过多方面的努力,东风钢窗厂有关职工方面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单位今后的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设计院在新的起点上,乘势而上,在占领主业市场的同时,不断拓宽经营思路,大力推进多种经营,房屋基础测绘取得了“工程测量”和“土地勘察”两项资质,并迈出了“走出本地”、“进入市场”的第一步,为单位的持续发展拓宽了空间。年内完成房产测绘783.1万平方米,房屋安全鉴定92.5万平方米,全年营业收入1100万元,同比增长22.2%。被评为“省建设系统诚信测绘先进单位”。拆迁办面对拆迁市场竞争中的诸多不利因素,变压力为动力,积极承揽拆迁工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特别是倍受省市领导关注的广智院拆迁工程,克服重重困难,动迁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受到了领导机关的表扬。开发服务中心努力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面分散的矛盾,生产经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取得了较好成绩。年内完成合作开发项目预售房屋7.6万平方米,售房收入1.23亿元;收回安居工程欠款1100万元。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年初召开了全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与局属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组织了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单位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九)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我局对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工作阵容。在全系统层层发动,组织了“房管工作宣传月”、“自查自纠”、“开门整改”等一系列活动。全系统在各类新闻媒体集中刊发房管工作报道,编发《房管信息》民主评议专刊,在各办公楼前和窗口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牌(栏),形成了浓厚的工作氛围。设立征求意见箱60多个,召开各类座谈会53次,走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500多家,走访居民群众2236户(次),发放《市房管工作征求意见表》5000份。对征求到的176条意见和建议及自查出的221条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及时反馈给各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我局制定了11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并以红头文件印发;全系统共制定整改措施达200余条,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配合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组织了广场咨询、楼院整治、房管工作进社区等活动,给群众、企业办了大量实事好事,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成果显着。把加强调研作为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在全系统进行了统一部署。各级各单位高度重视,围绕房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内撰写调研报告36篇。同时我局许多同志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全局有12篇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文章在全国、省、市刊物上发表,15篇论文获奖,4篇党建论文在市直机关优秀党建论文评选中获奖,2个单位被评为省市优秀政研会。我局各级工会干部撰写的22篇论文,均被选入《省建设系统工会理论集萃》,占全书篇数的26.8%。我局的“房地产行业文化建设研究”课题,在全国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分别被评为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企业文化建设创新成果奖”。

(十一)党的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保持了好形势。一是在全局深入开展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专题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35期,培训2600余人次,促进了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我局被评为全市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设计院荣获了市“五?一”劳动奖状。全局有3人荣获了市“五?一”劳动奖章。二是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五个一”专题教育活动,狠抓了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落实,大力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济发集团党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局机关党总支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机关党组织”。三是大力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党委(支部)议事规则和行政领导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加强了针对性教育,开展了自查自纠,修订完善了管理规定和各类规范要求,深化了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建立健全了内部自律机制,确保了全局反腐倡廉工作的健康发展。市公房管修处被评为“省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十二)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明显。始终重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我局被评为“省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1人被评为“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设计院被授予“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局机关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局属各单位和服务窗口绝大多数保持了省、市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的荣誉,市公房管修处被授予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呈现了内容不断丰富、层次不断提高、形式不断创新、作用和效果更加突出的发展趋势。设计院企业文化塑造工程正式启动,济发集团组织了“危机管理”、“立体人生”论坛,登记中心提出了“责任、荣誉、团队”的理念,均有力促进了单位的发展。举办了全局“颂歌献给党”和全系统“迎国庆”文艺演出,局机关和各单位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局机关在全市机关广播体操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加强了信息宣传工作,我局被评为全市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先进单位。积极开展了各类“献爱心”活动,全局向社会集中捐款2次,6.52万元;走访救助困难职工40户,发放慰问品、慰问金3.5万元。基层工会筹集互助互济资金10万元,救助大病职工42人。

其他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了局长接访日制度,规范了来信来访受理程序,改善了接访环境,坚持了定期排查和信息上报制度,处理了大批来信来访。特别是在处理“经租房”户群访和越级上访的过程中,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保证了三级“两会”的顺利召开,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理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42件。高度重视“创城”工作,层层进行了动员,加大了检查调度,促进了创城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我局被评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全市内部审计先进位。加强了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较好地落实了老干部的各项待遇,为老干部的学习、活动、医疗和生活提供了良好服务。各级团组织加强了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广泛开展了志愿者活动,局团委被评为全市“红旗团委”,房管大厦物管部被授予“青年文明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保密工作继续保持了好形势。

2011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凝聚着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和各位局领导向辛勤工作、为房管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全局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是,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有些同志缺乏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社会责任感,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自我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被动应付,得过且过,这一点在机关一些同志身上表现的尤为突出;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先进城市相比,现代化办公手段和人员素质仍存在一定差距;行业管理仍有薄弱环节和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在房屋确权登记方面,对初审环节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和制约措施;房地产开发举步维艰,缺乏项目和资金储备,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其他生产经营也存在许多困难,尚未掌握市场的主动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有一些没有完成;反腐倡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年内发生的个别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暴露了我们在廉政建设体制机制上仍存在一些漏洞,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不到位。我们要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上述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201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行业管理职能为核心,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规范物业管理、促进生产经营持续发展为重点,树立更高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房管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继续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房改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采取城镇“双困”家庭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购房补助的办法,形成分层次、有重点解决弱势群体住房困难的格局。年内,进一步完善《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落实补贴资金,严格补贴发放审核和跟踪管理,对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探讨廉租住房建设模式,保证廉租住房工作健康发展。积极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式、货币化补贴方式的政策调研,尽早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根据省里下达的建设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按照政策规定,积极指导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企业集资建房工作。

继续做好房改工作。结合企业改革改制、旧城改造工程实际需要,完善不宜出售公有住房的相关政策,加快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继续加大对企业房改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房改存在的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其他单批房改方案单位做好房改政策衔接工作,处理好交叉住房出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房改售房资金监管工作,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要加强对县域房改工作的指导,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货币化补贴制度的落实。

(二)进一步提高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水平。继续贯彻执行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措施,以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为主线,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坚持高水平和适当超前的原则组织信息系统建设,尽量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最大限度地满足系统建设的需要,确保两年内完成信息系统框架的搭建任务。年内,要完成新建商品房以楼盘表数据为基础的登记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实施二手房网上交易监管和资金监管。同时要在解决拆迁房屋注销登记的基础上,完成30万卷库存档案的扫描任务,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实现库存档案管理数字化。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的通知》。登记中心要按照局里的授权,加强对初审单位审核工作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切实解决初审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明确房屋确权登记管理工作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具体责任,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完善奖励制度和错件追究制度。同时要不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防范审核工作的业务风险。继续创新工作思路,主动配合“双清”工作、资产管理制度改革、企业改革改制,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的房产发证问题。要积极争取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尽早进驻房产交易场所,真正实现“一门式”、“一条龙”服务。继续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对县(市)区局的督导力度,抓好规范化管理达标和复核验收工作。继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制度,组织好年度“十佳中介”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改革管理体制,争取与公安部门建立协管机制。同时,积极引导居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大物业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市物业管理政策,制定《市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办法》,抓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市业主大会规则》落实。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建立物业管理行业人员招聘与就业的信息平台。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推进小区综合验收制度,理顺供水供电等部门与业主、物业企业的关系。做好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方式的调整工作,对代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向交存人公示。大力开展危旧房屋专项维修工作,更新“房屋维修便民服务卡”,严格落实防汛措施。完善房屋使用和安全管理政策,促进房屋使用、维修和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组织落实《市房屋整治工程实施意见》,全力推进城区重点道路两侧房屋“平改坡”和立面装新工程。继续开展居民小区整治工作,年内完成市区72个旧小区的整治任务。要积极探索居民小区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城市面貌。

(四)进一步强化房政管理。要加强房产管理立法工作,完成《市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颁布与实施。组织开展《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力争尽早出台。不断创新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思路,积极开展直管公房租金市场化、产权有偿处置、连片改造等方面的探索,逐步建立直管公房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增强经营公司的活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做好改制企业承租直管公房的产权划转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服务工作。

(五)保持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济发集团和房建集团要认真研究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把握好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方向,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强化项目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力度,研究营销策略,把现有的项目运作好,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千方百计地做好项目和资金的储备工作,通过不断的积累,逐步增强单位持续发展的后劲。同时,要搞好多种经营,提供更多的劳动岗位,切实解决职工的收入问题。管修处和房建集团从事辅业经营的内部核算单位,要力争做到自负盈亏,尽可能地减轻主业经营的负担和压力。设计院要抢抓机遇,自我加压,提高技术含量、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增强自身竞争力,把测绘主业做大做强。同时,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扩大市场份额,使各项业务工作得到较快发展。局拆迁办要积极承揽和实施好拆迁工程,搞好现有房产的经营,确保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要加大清理欠款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并防止和避免新的遗留问题产生。同时要寻求新的经营业务,探索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新路子。开发服务中心要处理好与合作伙伴的经济关系,做好开发项目的收尾和回收欠款的工作。切实加强现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严格依法做好债务清理和与债权人的和解工作,善始善终地完成安居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任务。同时,加强单位内部的管理,带好队伍,准备接受新的工作任务。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局属单位内部改革。局属事业单位的整体改革改制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在市里未作统一部署之前,各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和扩大以往的改革成果,以用人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继续深化单位内部的各项改革,为下一步整体改革改制创造条件,打下基础。局里对单位内部的改革不作具体规定,不搞“一刀切”。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拘形式,一家一策,确定适合本单位的具体改革方式和措施。条件成熟的改革措施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在改革过程中,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改革,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程序运作,绝不能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要善待我们的职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抓好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增强广大职工对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使他们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同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局党委将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具体措施,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公开作出廉政承诺。在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局纪委要认真征求干部职工对局党委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书面材料。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定期廉政谈话和督察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自律意识,进一步改善自身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做到从政有品格,用权讲原则,做人重形象。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实行“一岗双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八)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以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活动为契机,以“建设诚信房管、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把着力点放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不断提升房管行业的社会形象。要早计划、早部署,动员全系统力量广泛参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要采取召开用户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影响依法行政、损害房管形象的关键问题,坚决惩处害群之马。各服务窗口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在行风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做好2012年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作为全市房产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的工作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必须从全局的高度认识房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各级各单位都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决反对以本单位发展为由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行为,充分体现房管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教育职工的责任,一定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将责任意识逐步培养成为职工的行为习惯。局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工作的高标准,坚持工作的高效率,保证工作的高质量,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在全局各项工作中做出表率。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各级领导干部要联系实际,深入开展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的学习和研究,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各单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广泛组织开展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口专业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实际工作能力。要紧紧围绕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

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各单位要重新研究推荐后备干部,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后,立即放到关键岗位锻炼,条件成熟的尽快充实进领导班子。

房管局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2012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一)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切实提高房管形象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根据市局“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动员大会的精神,分局专门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市房产管理局分局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活动方案》,分局和城东、城南、城西房管所分别召开“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动员会议,要求做到“规定动作要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同时分局还制作“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宣传栏1期、宣传标语12幅,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2、领导包案,破解难题。分局通过调研确定7个领导干部包案破解难题项目、牵头领导和完成时间,分别是由莫光辉局长牵头负责破解廉租住房房源筹集难题;林玲副局长牵头负责破解非住宅直管公房招拍挂难题;谢建武副局长牵头负责破解物业服务企业考核难题;郑克所长牵头负责破解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难题;金涛所长牵头负责破解房屋安全修缮管理难题;周毓雷所长牵头负责破解提高行政处罚报结率难题;陈时忠副所长牵头负责破解商品房销售监管难题。目前各个难题正在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有的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3、“双百挂钩”,深入基层。根据市局统一布置,分局继续承担“双百挂钩”活动城东、城南、城西片,与区80个社区和企业结对联系,分局中层干部以上均参加了挂钩结对,并能做到每月不少于2次到联系点开展工作,通过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增强房管部门与企业和社区的沟通联系,宣传房管法规知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切实达到贴近企业、贴近社区、贴近服务对象目的。如分局城南所积极帮助五马社区对公安路30号危旧房进行了修缮,该危房系公私混杂房,建筑面积约500平米,涉及住户20余户,房屋建造年代久远,结构破损严重,急待修缮改建,但因个别公房住户及私房业主不积极配合,修缮工作一直无法开展,分局城南所蹲点干部会同五马社区向有关住户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取得理解,列入公房大修点,已于3月份组织进场施工,受到了社区和住户的好评。

4、加强学习,强化教育。3月初,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为了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房管分局于5月20日邀请市纪委一室王绍寅主任详细解读《廉政准则》。王主任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大量案例,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反腐倡廉案件新形势新特点新趋势和党员干部如何慎独慎微三方面,对《廉政准则》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通过学习增强干部职工防腐倡廉能力,时刻做到警钟常鸣。

(二)强化保障,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

1、注重民生,全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1-6月,分局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户数(补贴)367户,完成年度任务158%,廉租住房保障人数(补贴)888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补贴)13566.4平方米,1-6月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595.499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59.5%。此外,分局通过采取“调、购、建、改、租”五项举措千方百计筹集廉租住房房源,目前已经筹集到廉租住房221套,并于6月下旬启动了2012年度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制订完成了《区2012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意见》并上报市局审核,7月份将正式开始受理,预计会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此外,分局还积极配合、协助区房改办开展2012年度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目前正在对申请受理1543件进行审核。

2、加强监管,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分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认真抓好市政府14号文件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买卖实名制、存量房网上签约管理制度等。5月8日开盘的海港大厦作为区房产新政出台后的第一个销售监管示范项目,而且是现房销售项目,分局实行特事特办,重点支持,积极主动召集建设单位、销售单位、公证处、市拆迁办和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等研究讨论加强商品房网上销售监管的具体工作,确保了开盘公正、公平、公开地顺利进行,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声誉。5月12日到5月25日,根据省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市发[2012]103号)文件精神,分局牵头开展区在建和预售商品住房清理工作,对全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在建和预售商品房进行调查清理,共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183个,其中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商品住房项目正常公开销售项目40个,销售住宅4806套,建筑面积858599.88平方米;在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商品住房项目2个,建筑面积38673.7平方米。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同时,为了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分局根据“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思路,组织分局及房管所监察业务骨干赴昆明参加建设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为下一步房产监察体制的完善提供了人员保障。1-6月份共有海港大厦、东紫园等13处楼盘公开销售,建筑面积80422.35平方米。此外,房产监察大队受理房开违规销售、预售投诉共8件。其中书面投诉5件,电话投诉3件,已办结8件。违规立案行政处罚1件,罚款3万元。

(三)履行职责,规范程序,切实推进房产管理业务统一

1、认真抓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分局和各房管所始终将直管公房安全管理作为房管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通过定期检查、入户宣传、建立房屋安全档案等举措,切实解决直管公房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消除直管公房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房屋使用人的安全意识。上半年对辖区直管公房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勘查,发现472户住宅公房存在转租现象,其中15户还存在群租现象,现已整改331户,剩余141户未整改到位的安排了专人进行督查整改。同时对现场勘查发现安全隐患的239户进行了限期整改,其中新配备更新灭火器137户,室外电线更换10户,疏散通道堵塞4户,增设灶台防火隔栅板4户。有效地保障了直管公房的使用安全。

2、认真抓好C、D类危房监管。上半年,分局和各个房管所分别对《防汛防台工作预案》进行修订,调整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5月份各房管所分别按照《防汛防台工作预案》进行了一次实地救灾演习,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5月25日分局根据市局要求在城西房管所进行了一次防汛抗台演练观摩活动,市局林宏华副局长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直属单位领导观摩了此次演练,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此同时,分局和房管所修建科对辖区内484处291312.73平方米危旧房进行了现场勘查,发放C、D级危房整改、疏散通知1466份。1-6月份,新增C、D级危房监管181处,建筑面积48840平方米,排除C、D级危房361处,建筑面积84317平方米。直管公房申报维修873户,完成竣工验收633户,维修建筑面积约18935平方米,修理经费支出1403154.37元。

3、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物业”创建活动。为了积极推进区“平安物业”创建,争取点上突破,面上推进的平安创建目标。分局在总结前阶段首批10个“平安物业”示范点创建的基础上,1月25日向全区公布了金汇昌家园等50个物业管理小区为区第二批“平安物业”示范点。同时,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意见,在全区开展“物业管理优秀管理处评选”活动,全区共有46个物业管理小区参加评选,经过层层筛选,量化打分,最终产生“区十佳物业管理处”10个和“区优秀物业管理处”10个。活动的开展为区“平安物业”的创建工作全面展开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区现有60%的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达到我市平安创建的要求,争取在年底全区85%的物业管理小区达到“平安物业”的标准。此外,分局还进一步规范调整业主大会组改建程序,1-6月份指导各房管所完成32个业主委员会的组改建备案,配置物业管理用房105平方米、移交物业管理用房2685.7平方米,对中心区F31地块安置房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

4、认真抓好房屋装修和房屋租赁监管工作。1-6月份,住宅装修备案1066件,建筑面积117476.82平方米;非住宅装修备案(300平方米以下)162件,建筑面积19718.99平方米;处理非住宅违规装修(300平方米以上)39件,建筑面积49516.84平方米;房产租赁登记备案716件,建筑面积169422.78平方米,经济收入4114797元。行政处理结案4件;行政处罚结案9件,罚金36400元。

5、认真抓好维稳工作。上半年,分局和各房管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内部不稳定因素如修建工程处退休人员要求继续实行门诊医疗包干费1600元/年人问题;借用人员反映工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调整等有关问题;城西房管所干部职工反映2009年工效挂钩不合理问题;房管所退休职工强烈反映要求享受公务员退休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分局干部职工强烈要求参照公务员管理问题。分局和各房管所在市局统一指导下,一一予以妥善化解,切实做好内部维稳工作。针对经租房产问题,分局和各房管所认真配合市局做好调查、回复、接待和劝访等工作。此外,1-6月份,分局收到各类件72件,其中局长批办1件、局长信箱2件、市文明办转办6件、市局室转办16件、市(区)长热线8件、区局转办3件、经租房件20件、其他件16件。除经租房件外均已办结。针对区政府指定“百名干部包百案”蒲鞋市街道李林光件分局也已经认真予以化解。

(四)完善体制,健全组织,切实夯实发展基础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半年,分局在市局机关党委的指导下,成立了分局党总支,并设立党总支办公室。3个房管所退休职工成立了退休职工党支部,分局党总支现有支部5个。城东所因所领导班子调整,城东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城南党支部和城西党支部分别获得2008-2009年度房管系统先进党支部、沈永泽等3名同志获得先进党务工作者称号、林凡等9名同志获得先进党员称号。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分局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强化分局纪检监察、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分局报请市局党组研究同意在现有人员编制不增的情况下,增设纪检监察室(党总支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将设专人负责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党建等工作。

2、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为进一步理顺分局财务管理体制,规范分局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财经纪律。分局报请市局党组研究同意,成立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负责分局及下辖各房管所财务管理工作,同时撤消各房管所计划财务科,各房管所实行报帐制。分局制订下发了《分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分局从5月4日开始试行“大财务”体制,并向各房管所下达经济收支指标、绩效挂钩办法及业务工作超收办法。此外,分局还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对市房管局2009年度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实行大财务体制后,分局还统一了借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并对房管所下属6家企业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下步整改思路。

3、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4月上旬,局党组和区委对分局副局长进行了调整,谢建武副局长已于4月13日到岗,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也已经调整到位。此外,为了充分发挥中层干部骨干作用,培养综合型复合型干部队伍,分局根据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对分局机关4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城南所对个别中层岗位进行了轮岗,城东所对城东房管所修建工程处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启动房管所副所长公开选拔工作。分局机关因科室设置和岗位调整,于5月1日-3日对内部办公室进行个别分隔调整,现已经装饰完成。目前,涉及到科室调整和人员调整都已经按时到位,调整工作坚持稳步推进,井然有序,做到不影响日常工作,实现平稳交接。6月底,为有利于工作,分局经请示局党组研究同意,对城东、城南所长进行轮岗交流。

4、明确内部管理职责。4月底,分局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分局和房管所全体中层干部讨论修订了《房管分局各科室和各房管所科室工作职责及岗位设置》,进一步明确了各个科室和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讨论制订出台各科室、各房管所工作目标考核量化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问题。直管公房安全隐患、CD级危房安全监管、平安物业创建和装修安全隐患都是今年以至今后房管部门要长期开展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能够做到短期见效、长期管理还需要深入研究。

(二)维稳问题。分局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来文转办机关有增无减,个案重复访、缠访现象明显上升,维稳大量牵制分局工作力量,急需探索研究有效疏导方法。

(三)房屋租赁监管问题。房屋租赁管理中非住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土地收益金执行标准弹性较大,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比较大,急需提出进一步统一规范意见。

三、201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将“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与市局提出的“住房保障落实年”、“房管队伍素质提升年”结合起来。一是落实领导干部重点难题包案制度,积极推进重大课题调研,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二是积极开展以“双争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七十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双百挂钩”活动,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建立健全全党内关怀机制,争做创业敬业先锋争创服务管理品牌。三是要始终如一的执行好“四条禁令”,分局经检监察室要会同办公室,明察暗访,警示告诫,切实治理庸懒漂浮恶习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四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审计整改工作,重点要整改国有房产和所属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二)重点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启动实物配租申请,争取在10月1日前全部配租到位;二是配合区房改办做好经济适用房申购的住房审核工作;三是要继续抓好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三)规范和细化房产监察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推行房产监察行政处罚标准化操作程序;二是制定区土地收益金征收工作细则,对征收的面积、金额标准、减免幅度、请假制度详细规定,杜决征收工作的随意性和浮动性;三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对重大案件的定性定档环节要实行集体会商、讨论制度,保障当事人公正、公平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工作。针对分局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研究有效疏导方法。最大限度地杜绝越级上访和影响稳定的情况发生。

房管局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通过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有效遏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环境。

二、专项治理职责及工作重点

房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有关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重大或疑难案件,二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查处。

(一)房管部门依法重点查处下列行为:

1、房地产经纪机构使用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经纪人协理证、经纪人上岗证等人员从事房屋经纪活动的;

2、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房源信息、虚假房源信息,或者恶意抢占房源信息的;

3、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4、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行为;

5、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

6、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7、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复印件的;

8、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9、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占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的;

10、房地产经纪机构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的;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重点查处下列行为:

11、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

12、超越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纪活动的;

13、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经纪的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4、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3年8月中旬)

县房管局联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房地产中介市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1.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8月22至8月26日)

县房管局、工商局密切配合,组织房地产中介机构对照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县房管局报告自查及整改结果。同时,县房管局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2.组织开展全面检查(2013年8月27日至9月10日)

县房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我县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依法接受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

(三)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

1.省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9月,省住建厅、省工商局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督导。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组成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导。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3年11月)

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专项治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具体措施,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房管局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查处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法,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群众举报投诉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进行重点检查。一要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未经登记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不履行必要告知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实行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制度。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由县房管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组织培训,建立实名登记制度,挂牌上岗;三要启动实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备案制度。对于违规操作网签,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要严肃查处,暂停机构使用网签;四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信用档案,完整、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供房地产交易当事人选择,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物价、人社等部门。

(三)加强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机构网上签约资格,处以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房管、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对影响恶劣、社会影响强烈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房管局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注重学习提升,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在素质和能力提升中,我局领导班子着重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习制度上,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并定期进行内部集中学习,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学习经常性和制度化。在学习内容上,注重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及县委、县政府主要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注重抓好行政管理、房地产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重点上,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实践提高结合起来,主要围绕提升能力、服务大局、发挥作用,通过学习认清形势、找准位置、勇挑重担、敢破难题,做到以学习指导工作实践、以实践提升房管工作水平。

二、发挥核心作用,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房管局在面临任务重、涉及范围广、矛盾难题多、推进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局领导班子始终能适应房管发展的新形势、职能调整的新变化和任务拓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发扬克难攻坚、团结协作精神,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和全局上下的合力作用,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任务环境、工作环境中经受考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做好住房保障工程

1、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

①“三房“项目: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总计共696套,实际建设714套,其中廉租住房217套,总建筑面积10919.46平方米,总投资约1046万元;公租房401套,经济适用房96套,总建筑面积21254.05平方米,总投资约2234万元,该项目工程分为四个标段,并于8月底全面开工,工程进展顺利,廉租房预计2012年6月完工,公租房(经适房)预计2012年10月完工。

②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项目。2011年我县“棚改”拆迁任务是4.7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为373户,需筹建安置房373套,总建筑面积达447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达5700万元。项目落实在县城三个改迁地点,经报请政府通过,取得了立项批复并出台了拆迁安置方案:。预计2012年4月份373套安置房建设可全面竣工。

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2011年累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户210户,享受困难补贴466余人,截止12月底全县发放住房补贴金额32.75万多元。

2、做好廉租住房摇号分配工作。

①2011年4月,对竣工完成的2009年廉租住房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382户低收入家庭入住廉租房。

②2010年城西廉租住房建设。该项目工程由政府划拨土地3.3亩,建筑规模为56套,建筑面积2863.0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2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36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87万元),该项目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底全面完工并验收备案,并在2012年1月6日完成50套摇号分配入住。

3、加强入住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

2011年4月份,成立了廉租住房小区办公室,派专人进驻小区管理并处理相关事务。

(二)房地产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

1、房地产交易市场等到了加强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按照权属登记和交易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建立了房屋权属登记、抵押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权属登记工作流程,提升了管理和服务质量。2011年完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初始登记559件,登记面积14.54万㎡,办理变更登记796件,登记面积16.57万㎡,受理抵押权登记905件,登记面积21.26万㎡,首次商品房转移登记635件,登记面积7.26万㎡,受理存量房买卖登记556件,登记面积11.43万㎡,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27件,登记面积0.73万㎡,档案查阅3421件,协助建设局对全县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地勘察150户,档案录入7932件。同时,将现房抵押档案全部实行微机录入,为政府把关了房地产契税、营业税等的依法征收,强化了市场调节功能。打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环境。

2、房地产经营创新发展,积极有为。直管公房强化了管理。根据市场行情,对营业用房在原租金基础上新增了30%,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年完成经营管理收入52.5万元(其中商业用房43.8万元,住宅房7.7万元)。租赁登记备案稳步推进。全年开展租赁登记备案600户,收取租赁登记费14万元,税款60万元。房屋信息推介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为广大市民提供房屋资讯、购房指南以及二手房交易等信息,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市民查询房源信息平台,方便了广大市民。赢得了市民和上级房管部门的好评。

3、房地产开发规范有序,管理有效。我局对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了严格监管,从2011年起新楼盘正式使用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商品房预售审批,商品房预售广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工作环节的监管,更好地维护了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宗,预售商品房896套,预售面积7.04万平方米。

4、白蚁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我县实际,从白蚁防治工作制度上制定了一套预防规程,建立了预防工程备案制度、白蚁预防档案、白蚁灭治管理机制、采取了多种形式加大对白蚁防治工作的宣传,制定多项服务措施开展白蚁防治工作,争取做到分人分片管理,上门服务等方法,提高白蚁防治工作面,全年签订白蚁防治合同15份,白蚁预防面积4.2万平方米,同时,加快了对城镇房屋的测绘工作,房屋测绘面积8.74万平方米,出具测绘报告151份。

5、房地产市场执法监察稳步推进。对时代花园楼盘开发商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收缴罚没款3万元。对所有楼盘不定期进行巡查,购房户对开发商的投诉和件及时进行答复和调处。先后3次组织人员对全县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对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

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已报建招标纳入管理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立了工程质量监管台账,每一单项工程结束都有检查记录,存在隐患的有整改通知,2011年通过已报建的工程监管达100%;加强装饰市场文明安全施工监管,全年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实现零安全责任事故;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装饰装修项目行政许可工作流程,严把装饰行业市场准入关,建立了装饰装修开工申报、登记备案制度,使我县装饰装修行业逐步走向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的轨道。

(三)中心工作有突破

1、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点按照“搞好村庄整治,搞好配套设施”的工作目标,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队员全力抓好挂点乡镇建设点(丰州乡桐梓村按子下组),全年投资1.6万元帮扶资金打造建设点通组路硬化,绿化。

2、招商引资。推行产业招商、友情招商是我局招商工作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围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参加各类经贸洽谈活动,建立房管系统招商工作机制,去年4月顺利引进福建老板赖锡通投资600万元人民币落户,强势打造优乐家购物中心。

3、征地拆迁工作。为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县城市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的工作进程,我局始终全力以赴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做了大量的工作。抽调精干人员支持配合城北大道土地收储、高速公路、保障性住房用地等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截止12月底,协助横水、关田、文英等乡镇完成高速公路房屋拆迁测量工作,共计590多栋住房17.5万平方米(358户),完成县城规划区安置用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土地征收45.5亩。

三、强化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房管整体工作水平

局领导班子始终认为,强有力的作风建设,是保障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提升房管整体工作水平的基础条件。作风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工作成效、房管形象和社会评价。

1、高度重视思想作风建设。思想作风决定工作作风。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深入一线抓落实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强化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房产作为投身工作的思想前提、落实任务的自觉行动,切实增强全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强化机关思想作风建设。重视依法行政、效率房产和法治房产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落实有力。

2、突出抓好窗口服务工作。我局始终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行风建设的着力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使我局业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做到岗位清晰,职责明确,监管有力。并按照机关效能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职业道德规范、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文明服务用语等,设立了咨询台,实行便民、延时服务,通过深化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注重培育开拓创新精神。新时期的房管工作,需要新的工作思路、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手段,结合实际,我局首先抓好队伍素质的创新。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先进的理论和知识,掌握工作运行规律,以高品位的眼光和创新性的思维去实施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一是注重房管文化建设。开展了“房管精神”征集活动,通过征集上的200多条房管精神,提炼出“团结进取、务实创新、廉洁高效、敬业奉献”作为房管精神,并号召全局干部职工,以房管精神为目标,努力开展工作。二是抓好工作机制的创新。强化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制度管人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重点抓好考核激励机制的创新,加强目标任务的考核,做到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并重,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目标激励体系,实现了责、权、利的高度一致。三是抓好组织活动的创新。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实行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党员队伍受到了锻炼,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有了明显改观。四是抓好合力作用的发挥。善于集思广益、集中全局的智慧和力量,调动每个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全局形成事事讲究创新、个个参与创新、合力推动创新,以创新推动克难攻坚能力的提升。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设一支勤政廉政的房管队伍

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勤政廉政,在团结协作、勤奋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

1、强化集体领导制度。在任务重、时间紧、矛盾多、困难大等众多压力面前,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按职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实行班子成员分工抓项目、抓落实,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坚持实行局长办公会、局领导碰头会等例会制度,针对住房保障、物业监管等重点、难点问题,集体讨论、集中研究、集思广益,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强化了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作用。特别是局主要领导能真正发挥“一把手”的带班作用,敢做表率、敢挑重担,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充分协商;班子其他成员都能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主要精力抓落实,班子的团结协作合力和组织领导水平显著增强。

2、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这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一是落实廉政责任。始终牢记廉政建设的“第一”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引导功能。二是强化监管力度。把干部职工队伍的廉政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任务全过程,纳入全方位监督的管理范围,充分发挥其作用。三是重视警示教育。先后在全局多次开展以法纪条规和案例剖析为内容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增强大家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在平时工作中,做到逢会必讲、提醒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体现惩防体系建设的警钟长鸣作用。

3、发挥综合监督作用。一是强化内部的督查机制,我局针对房屋权属登记、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定期进行自查和组织检查,及时谈话提醒、提前防范到位。二是强化制度监督的作用,以制度全面约束和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服务、依法办事。三是重视上级组织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对上级组织、各级领导以及社会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都能认真听取、主动整改,使全局各项工作更加契合实际、体现民意。

五、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履行领导职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用高标准来对照,仍存在一些不足。

1、破解难题的能力还不够强。特别是在处理长期遗留的外部问题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和措施。

房管局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覆盖至全县各个乡(镇、场、管委会),12月底前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全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各乡镇农户数、危房数和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进行分配,并重点向偏远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少数民族居住区倾斜。县城规划建成区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原则上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支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整合可用资源,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政府对建房困难户给予适当补助。

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农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经济适用、确保安全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

坚持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式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各乡(镇、场、管委会)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第一类,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5-1.8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1.3-1.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1万元。第二类,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具体到户补助标准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D级)的危房要拆除重建,为局部(C级)的危房要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乡(镇、场、管委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困难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确保质量安全、并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三)强化质量管理。各乡(镇、场、管委会)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建设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县房产局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乡(镇、场、管委会)加强建设管理,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一)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中央按照户均6000元标准下达补助资金,省配套补助资金标准为户均5000元,配套资金按省、县财政6:4比例分担。除国家和省配套补助资金外,各乡(镇、场、管委会)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补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项目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贷款、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规范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乡(镇、场、管委会)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将各渠道筹措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统一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由乡(镇、场、管委会)代建的,危改户与所在乡(镇、场、管委会)签订委托代建协议,县财政局凭委托代建协议将核定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场、管委会)账户,各乡(镇、场、管委会)不得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保障项目按时动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审批表》(附件1)或《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审批表》(附件2),贫困户和无房户还需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农房办字号)文件要求,分别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附件3)、《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场、管委会)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场、管委会)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场、管委会)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场、管委会)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场、管委会)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乡(镇、场、管委会)要组织做好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五)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建设局会同县房产、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乡(镇、场、管委会)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20cm,材料为铜质,字体为红色,在标识牌下方标注“二0一一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县民政局和有关乡(镇、场、管委会)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由县建设局会同县房产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研究拟定各乡镇年危房改造任务,报经县政府审定后下达给各乡(镇、场、管委会)。各乡(镇、场、管委会)制定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行政村和村小组,并于年6月25日前报县建设局、县房产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各乡(镇、场、管委会)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附件5);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场、管委会)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镇、场、管委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年11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场、管委会)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年12月份,迎接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场、管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成立以乡(镇、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工作人员与办公设备,落实工作经费。要强化乡(镇、场、管委会)和村级组织的责任,县、乡(镇、场、管委会)、村三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各乡(镇、场、管委会)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建房。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县发改委:会同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县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

县房产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培训,参与项目工程验收。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补助对象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

县财政局:会同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

县国土局: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

县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核实。

县交通局: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

县监察局:负责对全县危房改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扶贫办、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粮局、县卫生局、县民宗局、县防震减灾局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抗震设防给予支持和指导。建立挂点督查制度,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负责挂点督查各乡(镇、场、管委会)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