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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展学前教育会讲话

教育局发展学前教育会讲话

同志们: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85%,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市6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中心幼儿园,基本形成了“城镇以公办为主导、民办为主体,农村一乡镇一中心、辐射管理村点”的发展格局;等级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的比例达到78.4%,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扩充;安吉县、德清县的学前教育工作特色明显,有些方面在全市起到了示范作用,在全国也形成了一定影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学前教育依然是各类教育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更为薄弱。为了尽快改善这种局面,我们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在巩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扩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到2011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各乡镇均建有一所规范的中心幼儿园,85%以上的中心村建有幼儿园;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面改善,三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85%以上;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专任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上述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学前教育各项工作。重点要解决好八个方面问题:

一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做好任何工作,首先是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只有认识到位了,措施才能到位,工作才有成效。一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作用。学前教育是奠基性的教育,对人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研究表明,学前期是人脑发展最迅速、最重要的时期,是幼儿获得语言、知识和技能的关键期。加强学前教育,发现和发展幼儿的潜能,将为人一生的充分发展奠定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学前教育不仅有利于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才的培养。所以,我们决不能把学前教育简单地视作管管小孩的福利事业,也不能把学前教育当作小学教育的准备阶段,必须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作用,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二要充分认识政府承担的责任。有人认为学前教育不是法定的,义务教育有《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政府负责,而学前教育强调的是政府公办示范、社会力量举办为主,因而认为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是次要的。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不准确的。政府的最大责任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发展好学前教育是保证每一个人实现起点公平的基础,政府有责任为每个幼儿提供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学前教育以公办为主导、民办为主体的办园机制,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的减轻,相反,政府承担着领导、管理和服务的责任,是学前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三要充分认识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当前突出的问题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投入严重不足;办园条件比较差,一些农村幼儿园设施简陋;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和待遇偏低;教学方式方法不科学,教学质量不高;县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有些方面差距明显。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抓出成效。

二要解决政策保障问题。当前,投入不足还是影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如果再不加大投入,必将影响我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影响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快建立健全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一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市财政今年安排100万元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市区学前教育发展。安吉和德清前几年就已经设立了专项经费。其他县区从今年开始也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农村幼儿园建设、幼儿教师业务进修等。专项经费要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长。二要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安吉和德清在这方面也走在全市前列,安吉已经达到每生每年150元,德清安排了100元。其他县区要抓紧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年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三分之一的标准安排,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建立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教育资助券制度,落实帮扶资金,并统一纳入中小学教育资助券专项资金管理。三要用足用好学前教育收费政策。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要根据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并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公有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提出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要规范收费制度,同一城镇或农村,同一性质、同一等级的幼儿园,应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学前教育。

三要解决规划建设问题。一要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各县区、各乡镇政府要根据本地区人口发展预测以及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结合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园建设规划。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吴兴区政府和市、区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快制定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提供依据。二要制定幼儿园建设标准。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制定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的建设标准。要从建筑设计、活动场地安排、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配备、卫生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考虑,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指导并规范农村幼儿园和村教学点建设。三要建设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村幼儿园。农村的重点是抓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指导和带动村级幼儿园发展。各乡镇都要建设好一所独立建制的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村要按照“规模适度、接送方便、安全实用”的原则,建设规范的幼儿园。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指导和示范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农村中小学调整撤并后的闲置校舍要优先用于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附设的幼儿园要限期分设,独立办园。四要建设好城镇公建配套幼儿园。城镇幼儿园主要采取公建配套的方式进行规划和建设。各地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实施农居工程时,要根据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和城镇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建设好与居住区人口相适应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国土、建设、教育等部门要强化配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幼儿园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要解决机制创新问题。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之所以得到比较快的发展,是与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办学分不开的。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仍然要积极探索有利于发展的办园体制,完善“政府主导、多元办园”的学前教育发展和运行机制。一要完善农村以公办为主的办园机制。农村要健全完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集体办中心村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办园格局。乡镇中心幼儿园是农村学前教育网络中的重要节点,要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全乡镇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和示范辐射作用。要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通过承办新园、在行政村独立或联合举办分园等形式,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同时鼓励村集体投资举办标准化幼儿园。二要完善城镇以民办为主的办园机制。城镇要坚持“多元办园”,积极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以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民办幼儿园。要大力支持“公建民办”、“民办公助”等办学模式,并引导民办幼儿园上档次、上规模。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在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税收规费减免等方面要与公办幼儿园给予同等待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在申办审批、分等定级、教师培训等方面要与公办幼儿园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三要积极开展城乡结对帮扶。要通过乡镇中心幼儿园托管薄弱园、城镇幼儿园结对农村幼儿园等多种形式,深入实施结对帮扶,帮助薄弱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

五要解决队伍建设问题。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要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品德好、结构优、业务精、能力强的幼儿园长和幼儿教师队伍。一要落实农村公办幼儿教师编制。各县区要根据乡镇人口和幼儿教育规模,合理确定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编制。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乡镇,要落实3—4名公办教师编制;5万人以上的乡镇,要落实5—6名公办教师编制。二要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要逐步建立“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的用人机制,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证的教师,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或逐步解聘。要建立健全政策导向机制,吸引优秀学生报读学前教育专业、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三要提升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要制定幼儿教师学习培训规划,并统一纳入以“领雁工程”为载体的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分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要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和执教水平。要重视名园长、名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培养名园长、名教师,切实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四要落实幼儿教师基本待遇。切实关注幼儿教师特别是广大农村幼儿教师的待遇问题。要逐步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待遇,对具有任职资格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原则上要参照当地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标准提供工资福利待遇。其他保教岗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幼儿园要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全体教职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使他们安心幼教工作,确保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

六要解决教育质量问题。质量是幼儿教育生命力的体现,也是办好幼儿园的根本所在。教学质量如果不提高,就无法满足群众的需要,教育的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落不到实处。一要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必须根据儿童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合理确定适合幼儿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要注重幼儿体育锻炼、智力开发和行为习惯培养,大力实施适合幼儿的素质教育。要寓教于生活、游戏中,防止和纠正“小学化”、“保姆式”的教学行为。二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要建立健全城乡学前教育业务辅导和科研网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动。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定期举办学前教育学术活动,探讨研究学前教育先进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三要推进托幼一体化。要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早教指导网络。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积极开展3岁以下儿童早期教育,建立早教指导站,制定早期教育计划,开展灵活多样的面向婴幼儿及其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七要解决规范管理问题。学前教育的对象是广大学龄前儿童,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一要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地位,健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县区政府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乡镇政府要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学前教育的职责,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和管理。二要实行办园准入和等级管理制度。对新举办的幼儿园,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进行审批。对办园条件差、办园行为不规范、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要完善幼儿园等级评定与管理制度,新举办的幼儿园要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最低等级标准,各等级幼儿园要积极向高一等级发展。三要强化安全管理。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特别重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强化园舍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限期整改。要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教给师生员工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逃生方法。

八要解决环境氛围问题。要通过宣传、督导等多种途径,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使广大家长进一步了解学前教育,积极参与和支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二要增强工作合力。加快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的责任,财政、人事、国土、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三要强化督导评估。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定期对学前教育规划落实、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职工待遇保障、保教质量等进行专项督导。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督导结果公告制度,推动学前教育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