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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专项综治通报

交通安全专项综治通报

8月26日至27日,县政府组织对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和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5月30日全县迎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7月17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后,各乡镇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农机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逐级部署安排,制订了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了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在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台帐建立、资料建档等方面较以前都有明显的改进。同时,大部分乡镇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活动,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工作落实好的有治河渡、南山、终南、北景港、操军、三封寺、插旗、胜峰等乡镇。

前段整治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乡镇隐患整治不到位。有的乡镇辖区内无牌、无证车辆和“三无”船舶还大量存在,非法营运车辆、渡口及无证驾驶人、渡工还比较普遍。二是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乡镇台帐老化,制度不全,还有的乡镇没有建立台帐和专项工作制度,开展安全检查的行为和程序不够规范。三是渡船更新改造力度不大。有的乡镇渡船改造工作至今未进行宣传发动,未落实更新计划,严重影响了全县渡船更新的整体进程。

为此,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有关职能部门要从严查处各类违章行为。要抓住国家对渡船更新改造予以补贴的政策机遇,力争在两年内完成改造计划,彻底消除渡船破旧、无检验证书的安全隐患。

二、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要制定安全管理员、船管员及驾驶人、渡工的培训、考核、奖励机制,要把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

三、严格渡口审核制度。要按照整治要求,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渡口,打击非法载客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渡口要严格考核,逐级报批;对已停渡的或不符合条件的渡口要按程序予以撤销,以保证渡口资源优化配置。

四、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把道路交通秩序及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列入乡镇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我县交通安全工作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