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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基层综治稳住稳组织建设

加强和规范基层综治稳住稳组织建设

村(居)委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城乡执政的重要根基。加强村(居)委会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做好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对于加快现代化新昆明建设、构建平安和谐晋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晋城镇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和规范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镇综治维稳组织规范化建设。

晋城镇成立了加强和规范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综治办、镇司法所、镇信访办、晋城派出所、晋城法庭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镇综治中心是镇党委、政府领导本辖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安创建、信访等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司法、人民调解、计生、城建、民政、土地、企业、市政监察中队等相关力量共同组成,受镇党委直接领导。

综治中心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参与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反邪防邪、禁毒禁吸、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指导、督促辖区内各单位落实基层平安创建“六有”、“六化”、“六无”评价指标和各项工作措施;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落实综治工作措施;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治中心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坚持“重在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重在形成中心整体效能”的原则,按照“矛盾早发现、责任早明确、措施早落实、问题早解决”的要求,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五项制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两所一庭”建设。

进一步规划建设好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严格落实配套资金,力争在2年内基本实现“两所一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

三是进一步完善治安民间纠纷联合接待调处室建设。

在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民间纠纷联合接待调处室,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和规范村(居)委会、单位治保会、调解会建设

晋城镇高度重视并加强村(居)委会和单位治保会、调解会建设,不断健全机制、整合力量、明确职责、强化保障,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

五是加强和推进群防群治队伍规范建设

大力加强保安、内部保卫力量、专职治安巡防、出租房和流动人口协管员、村(居)委会巡防队建设,使其真正在治安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