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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加强规范化建设抓好组织部门信访

市加强规范化建设抓好组织部门信访

1、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每月一次交办会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落实责任,及时交办处理,明确办结时限。二是实行信访“三见面”制度,不定期到重大疑难问题的发生地,面对面地研究化解信访问题的对策,提高信访问题处理的有效性。三是制定信访首问负责制,明确第一个被来访人询问的干部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先听清来访对象的意图,对于不属自己职责范畴的,要负责把来访对象指领到信访干部办公室。四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规范和加强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每件信访事项都有明确的办理结果。对于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领导批示的、立案发函等重要信访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明确由部长亲自把关,保证按期保质办结。五是尝试建立公开和查询制度。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的相关信息,在一定范围公布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方便信访人查询。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努力形成组织部门信访工作合力。为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和加强对群体性访的预防处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委组织部与各地各部门党委之间办理信访问题的职责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单位和部门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基层信息灵、动作快的优势,努力把各类信访解决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主动加强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信访机构的协调,特别是加强与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沟通,通过建立工作情况通报、信访转办和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3、切实加强信访信息工作。在明确由各镇(街道)组织委员担任组织部门信访信息联络员的基础上,正式确定部办公室专门负责信访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映,加强对平时信访中反映出来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掌握,特别是对于重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及其它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必须做到及时上报,努力建立起运作规范、反映快捷、分析透彻、建议可行的信访信息反应机制。要求部机关同志经常深入基层,围绕反映类信访、老信访、疑难信访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报告,为领导掌握情况、进行决策当好参谋、提供服务。同时,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传统工作方式,逐步建立重要信访案件的电脑台帐,便于局域网内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4、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成立部信访工作小组,由分管部长任组长,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建立了由部长负总责、分管部长具体抓、信访工作小组成员紧密配合的信访工作机制,部长坚持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直接参与重大信访件的督办工作,分管副部长加强对信访办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并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确定一个领导负责抓好与组织工作有关的信访案件的调查、受理、答复和信息反馈,形成上下互动、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专门制定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列入年度考核之中,还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访工作小组成员。把信访工作列入整个组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信访工作的形势,了解掌握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真正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同时,全面落实部长每月接访制、重大疑难案件包案制,每位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带动和促进信访工作的开展,切实发挥好引导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