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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要服务发展推进发展

反腐倡廉要服务发展推进发展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必须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进行,努力服务发展、推进发展。当前,一方面要看到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腐败现象在一定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我们应该按照“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教育。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把干部队伍建设好。从历史上看,仅靠严刑峻法解决不了腐败问题。历史的经验教训说明,我们党提出的“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这一论断是科学的、正确的。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使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和处理问题。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执政、为谁掌权”这一根本问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公仆意识,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奋斗目标和最高追求。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共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逐步建立和完善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反腐教育长效机制。

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要坚决查办大案要案,重点仍然是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围绕热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查案办案,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服务。重点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领导干部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通过查办这些大案要案、重点领域的案件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案件,向人民昭示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和能力,取信于民,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首先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要重点监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监督制度,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广大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负起监督责任,行使监督权利,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检举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事实,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制度是保证。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当前,要大力推进五项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按经济规律办事、按法律规定办事,减少过多的、不规范的对市场活动的行政干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查处和清理“小金库”,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三是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资体制;四是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党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五是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加强金融监管,严肃查处金融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金融资产质量和安全。

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反腐倡廉队伍。纪检司法干部队伍,身处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线,责任重大。当前,面对相互激荡的各种思潮,面对错综复杂的执法环境,纪检司法干部队伍面临的最大风险仍然是被腐蚀利诱的风险,面临的突出矛盾仍然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适应工作发展需要的矛盾。能否建立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反腐倡廉队伍,是事关反腐败斗争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切实使我们这支队伍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不变质”。努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切实使我们这支队伍能够在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中“打得赢”。坚持严格管理,严肃查处纪检司法干部自身的违法违纪行为,清除极少数“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对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甚至被诬陷的同志,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