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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手足口病防治事项通知

加强手足口病防治事项通知

年3月以来,我县手足口病疫情大幅上升,报告病例数较去年同期显著升高,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

今年手足口病疫情来得早,扩散较快,我县大部分乡镇均有报告病例,据省市专家预测还有流行的趋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民生问题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相应工作经费。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防控,不惜代价,不遗余力地做好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抓好疫情监测,严防疫情蔓延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提高警惕性,迅速开展6岁以下婴幼儿调查登记工作,建立婴幼儿档案;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的疫情动态;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强化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接到聚集性疫情、重症或死亡病例,要立即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严禁村卫生室截留病人,一般病例各级医院负责诊治,一般住院病例转县人民医院,复杂住院病例、重症病例转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要实行关口前移,靠前指挥,严防疫情继续扩散和流行。

三、强化监测培训,加强医疗救治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患病群众的早发现、早治疗工作,确保全县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卫生部门要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县、乡镇、村医疗卫生人员对手足口病的诊疗水平,要在各类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县直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要设立专门规范的发热诊室,严格医疗消毒隔离措施,防止手足口病与其他常见病混合就诊,避免医源性感染。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居住环境

要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与讲卫生、防疫情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县迅速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形成县乡村联动机制,大力整治环境卫生,为群众创造健康的居住环境。

五、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

要积极开展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健康知识,向群众宣传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避免群众产生恐慌情绪;要倡导群众特别是儿童及家长形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托幼机构和小学的防控工作,普及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并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易受感染的幼儿;要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学校食堂及为学校供应食品和饮用水,特别是生食水产品、瓶(桶)装饮用水和高风险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要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尤其是学校自备井水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因饮用水污染而导致的感染。

六、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应对疫情

要针对手足口病的流行特点和临床表现,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按需保障防控经费,做好相关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在县内暴发流行。

七、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维定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正面宣传,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散播有关疫情的信息。宣传部门要按规定报道有关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手足口病,避免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八、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要抓具体、抓细致、抓落实、抓出成效。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近期,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卫生部门将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全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