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加强政法组织机构建设通知

加强政法组织机构建设通知

为了更好地适应综治、政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和加强我镇政法组织机构建设问题通知如下:

一、镇组织机构设置

全镇严格规范建立党(工)委政法委员会,作为上级政法委员会延伸到基层的领导和管理综治、政法工作与基层政法单位的一级组织机构,实行上下对接。

二、镇政法委员会人员配置

由我镇分管综治政法工作的领导蔡超文同志任书记,武装部长龙望远、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黄俊、派出所长谢南平、区法院法大队大队长胡小明、司法所长叶艳艳、民政助理员尹正富、信访办主任赵德权为委员。

三、镇政法委员会职能职责

1、保证党的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点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

2、协助上级政法委和政法部门加强对基层政法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3、统一组织、调度、协调基层政法、综治单位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各基层政法单位正确执法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公正执法,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

5、抓好基层政法综治单位的建设,为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6、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