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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下拨使用通知

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下拨使用通知

年区财政按照每名党员15元的标准拨付了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镇党委按照每名党员45元进行了配套。近期区委组织部将根据有关要求和规定分期逐步下拨经费。根据中共州市章贡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下拨使用办法的通知》(区组字号)精神,为使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得当,管理规范并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下拨原则

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是为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短缺、活动开展难而设立,各党(总)支部应根据当前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本着有利于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经费的使用得以发挥最大效益。下拨活动经费不搞平均分配,对党建工作开展较好、活动正常、特色效果显著的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镇党委将适当倾斜,给予更大力度的经费支持。

二、下拨程序

1、制定计划。各党(总)支部每季度初制定一次详细的党员教育活动计划或打算,并按实际情况做好开支预算上报镇党委。

2、汇总上报。镇党委对各党(总)支部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开支预算进行审查、统一汇总、签署意见后,于每季度第一月中旬,向区委组织部提出使用申请。

3、经费使用。各党(总)支部在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后,以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申请单的形式,向镇党委说明参与活动的人数和经费使用明细,镇党委审定后,由镇财政所按12元/人次的标准,将经费下拨到各党(总)支部财务账号。

三、规范用途

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主要应用于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其他党内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各党(总)支部对每笔经费的使用都要做到票据齐全,帐目清楚,并附上使用计划和活动方案。

四、督促检查

镇党委将加强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其纳入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中抓紧抓实。对违反规定使用经费的将通报批评,并直接追究支部书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