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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加强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通知

交通局加强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通知

各客运企业,各车站,各有关单位:

2009年6月5日上午8时许,*省成都市川A49567号9路公交车在执行营运任务中发生燃烧,截至目前,已造成27人死亡,74人受伤。这起事故的发生,给我市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敲起了警钟,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客运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营运车辆的安全防范,有效遏制和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城市客运行业是高危行业,因此各客运企业、各车站特别是公交公司、运输公司,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警钟长鸣。各企业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做到亲自抓,实行逐级领导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企业全体领导、管理人员、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车,逐线、逐车进行检查和整治,不得遗漏一辆车。客管处要切实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监管到位。法规科要按照上级部署,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安全督导工作。

二、加强检查,规范管理。

一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安全营运管理责任,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实施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强化现场监督管理,深入第一线,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以客运行业发生的几起交通事故为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用实例教育和强化驾驶员的安全营运、文明行车意识,为乘客创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二是各企业自今日起,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检查每辆车的灭火器是否有效和放置位置是否正确,所有公交车、客运班车必须配备救生锤,各类空调车型配备数量增加一倍,要检查车门开、关是否有效,并增设手动开关功能,检查气路、电路、油路有无安全隐患,要对飙车、抢道、超速行驶、营运过程中抽烟、闲聊、打手机等影响安全行车的行为进行整治,严禁载客进入加油站加油,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对违规者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屡教不改者要调离驾驶岗位。要求从业人员做到乘客上车关好门后再起步,营运中做到“三稳”: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凡发生伤亡交通事故的,必须召开现场会,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

三是加强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和维护,严格落实“三检”制度,尤其是做好发动机无漏油、燃气气罐无漏气,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营运车辆事故的发生;做好公交车辆早出场、晚归场的例行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对车辆的安全营运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和整改,对存在机械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车辆要及时维修,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线营运。

四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定期召开本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治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五是认真研究分析影响安全营运的因素,并制定防范措施。

一要组织安全管理人上线路跟车查看和分析本企业所有线路存在的易发事故路段和多发时间段,并提醒每一位驾驶员注意防范,做到警钟长鸣。

二要在出车前观察、了解、掌握每一位驾驶员的个体状态,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三要加强行车、营运秩序管理。安排安全管理人员每天上线检查驾驶员是否有压站、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遇前方路口受堵时强行驶入及不按标志、标线、信号灯行驶等影响道路交通及行人安全的违规现象。

四要加强对“三品”的检查力度,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乘客一律不得上车。

三、明确范围,抓好落实。

要将公交车、线路班车、出租车均纳入检查范围,逐车检查,逐车落实,确保我市客运市场安全稳定,不出任何问题。对局里确定的整治措施,客管处、法规科要逐项落实,逐项检查,确保无一遗漏。各企业要将安全整治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客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