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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安监局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生产和经营已进入旺季,同时,也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为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烟花爆竹是涉爆产品,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部分乡镇、村庄,仍存在着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现象,也曾经几次发生过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在流通领域,也存有非法经营户擅自批发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将大量的烟花爆竹储存在民房内。这些非法活动的存在,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此,全市各级各部门都应进一步提高对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活动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确保社会安全。

二、明确职责,抓好对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的落实

1、根据*省人民政府*政办明电[2000]33号文件精神,烟花爆竹由获得省*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中小企业颁发的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由获得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批发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和批发经营业务。

2、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由市*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供销总社联合布设,并由市*局核发《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3、严禁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严禁经营地产非法品和非法流入的烟花爆竹产品。一经查出,全部予以收缴,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4、批发企业要精心组织货源,严把质量关,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市*局、市安监局要加强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和管理;市*局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运输、储存、倒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市工商局要加强对集贸市场的安全管理,取缔无证经营;城市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城区沿街摊点的管理,对占道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好安全监督和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实检查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抓好检查落实。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安监、工商、城市执法、供销等职能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与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把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好,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