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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通村公路路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通局通村公路路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确保20*年通村公路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通村公路“打底子”活动,为今年通村公路建设打好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关于通村公路建设的有关要求,通村公路路基建设从元月开始,3月底全部结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及早动手,扎实做好计划开工路面清障,路基处理等基础工作,迅速掀起一场通村公路路基建设的高潮。

二、任务安排

今年,按照省交通厅对通村公路建设“政策不变,标准不降,速度不减,机构不撤”的原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经济、地域条件,严格按照通村公路的定义合理确定路基建设项目和建设任务,3月底前各乡镇路基建设应完成通村公路建设计划里程的80%,以确保通村公路路面面层顺利铺筑。

三、具体要求

根据20*年通村公路建设管理经验,20*年省交通厅对通村公路实行总量与计划双重管理,各乡镇应严格计划管理,无计划项目的不能开工,具体要求如下:

1、通村公路路基建设应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项目的选择和确定上必须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并确定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做到“三个不修”,既不修群众不愿修的路,不修群众不想修的路,不修群众修不起的路。对于拟建的通村公路项目,首先由各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并填报“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表),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审查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县交通局审定,对于未填报“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申请表”式和签字盖章不全的项目,县交通部门不予立项和上报,各乡镇应于元月26日前将“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申请表”上报县交通局。

2、各乡镇应严格执行通村公路路基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达到路基平整、密实、无障碍物。路基工程完成后,申请县交通局验收,凡路基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不得列入20*年通村公路建设计划。

3、各乡镇政府应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多渠道筹措和落实配套资金,鼓励群众投工投劳,不能搞强行集资和摊派。配套资金应于3月20日前上交到县交通局指定帐户,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项目不列入通村公路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