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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通知

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政办发明电〔20*〕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年9月8日,*省*市*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大溃坝事故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就加强我省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作出安排部署,并决定9月17日在我市洛南县召开全省非煤矿山暨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进一步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动态监管,不断深化矿山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警示高悬,警钟长鸣,严防死守,看紧盯牢,扎实做好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整治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检查和落实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管理,规范开采秩序,排查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资质和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保障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对尾矿库坝、矿井矿洞、电力供应、通风换气、预防冒顶片帮、爆破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措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未经安全许可、不具备安全资质、不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等非法从事开采加工的,坚决予以取缔,不留后患。要加强对已关停煤矿企业的检查监督,严防死灰复燃。要加强责任追究,对顶风违规违法生产的企业和失察、失职、渎职的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视其情节,依法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