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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麻疹防控通知

加强麻疹防控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正值麻疹高发季节。春节前后,我县大量外出儿童返乡、外来儿童流入,个别地区常规免疫工作薄弱、防控不力,麻疹控制工作形势不容乐观。根据卫生部《*—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麻疹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09〕5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的通知》(温卫疾控〔2009〕19号)的要求,现就我县加强麻疹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麻疹防控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的通知》(温卫疾控〔2009〕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到当前麻疹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防控麻疹的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强化疾病控制网络的防控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和社区责任医生的作用,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控力度,确保麻疹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常规免疫和查漏补种,切实提高麻疹疫苗接种率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切实加强常规免疫工作,确保麻疹疫苗免疫的及时性和接种率。2月20日-3月10日期间,瓯北、上塘、桥头、乌牛、桥下和沙头等乡镇应以外来民工集居的村居、幼托机构为重点区域,以外出返乡和新流入的流动儿童为重点对象,认真组织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各地对未完成规定剂次的学龄前儿童,应进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确保2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具体实施参照《关于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浙卫办〔*〕37号)执行。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查漏补种疫苗的计划和调拨。查漏补种工作应于3月8日前结束,各接种单位要认真做好接种登记和资料存档工作,于3月8日前将查漏补种开展情况上报县疾控中心(见附件)。同时,在每年4月22日-28日、10月22日-28日两个“流动儿童免疫预防宣传周”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应认真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和查漏补种工作,有效提高流动儿童的麻疹疫苗接种率,并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三、加强麻疹疫情监测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各医疗单位要及时准确地报告麻疹疫情,县级医疗单位及县疾控中心应按照规范要求及时采集、检测每例麻疹疑似病人血清,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检测结果报告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经实验室确认的病例均以“疑似病例”报告,实验室确认后应立即做好订正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认真实施《全国麻疹监测方案》,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并按照《*省麻疹疫点处理技术指引(试行)》(浙疾发〔*〕5号)指导基层规范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密切关注成人麻疹疫情,结合当地实际和麻疹患者发病年龄构成情况,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企业单位民工中如发生麻疹流行应及时开展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必要时组织开展青春期女生和育龄妇女的麻疹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以降低小月龄儿童的发病率。

四、加强学校麻疹防控,预防医疗机构院内感染

从2009年开始,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省卫生厅要求在每年9-12月份,开展初三学生麻风疫苗、大一学生麻疹疫苗常规免疫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麻疹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联合教育部门督促托幼机构、学校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晨检、疫情报告、传染源隔离等防控措施。各接种单位应及时开展辖区托幼机构、学校的疫苗补种工作。此外,卫生监督所要依法加强监督执法,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预检分诊、发热呼吸道门诊设置及预防交叉感染等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当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出刊一期麻疹防控内容的宣传资料下发,并及时和新闻媒体等做好联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主免疫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麻疹防控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宣传栏张贴、健康教育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深入民工子弟学校等重点社区,把麻疹查漏补种信息传达给应种对象家属。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麻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本次麻疹查漏补种期间,县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卫生院也要加强麻疹查漏补种及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对查漏补种情况开展评估,以确保查漏补种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