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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科学研究项目通知

交通科学研究项目通知

各市交通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年度*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选题指南》已编制完成,现予,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年度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要以满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和服务需求、促进交通持续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交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集中攻关;选题要来源于实践,着眼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并注重推广应用的可行性。

(二)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应用研究、交通信息化、交通软科学、计量检定规程和标准规范、成果转化与推广五大类;鼓励国外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创新类项目的申报,选题指南中带*者为重点鼓励方向。

(三)厅直属单位(部门)使用专项资金开展的科研项目,按厅科研管理有关规定,由各归口管理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经厅评审后,列入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

(四)对未列入省交通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的项目,我厅原则上不受理其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验收)和组织推广工作。

具体申报方法和程序按《*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要有先进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较好的应用前景,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良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必要的实验条件;

(三)有精干、稳定的研究队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挂名;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四)申请应用于交通工程建设的研究课题和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要有具体的依托工程;软科学研究要有较强的前瞻性和时代特征;新产品开发要有明确的目标市场;

申请信息化类的科研项目应紧密结合*交通生产发展实际和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在业务需求分析与调研查新的基础上,从业务的视角强化应用研究,突出研究的针对性、典型性和示范性。

(五)申请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厅交通科学研究计划应结题的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信誉良好。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者须按规定格式,填制“*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我厅;并登录*省交通厅网站,由“网站直通车”注册进入“科技项目申报”,将项目相关属性按要求填写提交;项目简介是项目筛选的重要参考材料,应包括研究背景、主要研究内容和初步研究方案,要求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言简意赅。

(二)申报重大研究项目,应同时提交科技项目查新报告。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年3月20日。

(四)《*年度*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选题指南》、《*省交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及以往研究成果等可在*省交通厅网站查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