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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明单位申报通知

机关文明单位申报通知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他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机精[*6]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7年度申报、自检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9日,为各单位对照《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国机精字[*2]1号)和《国土资源部申报考核评选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精办[*4]7号)自检和申报阶段。凡年初有创建计划、创建目标和实施办法并经自检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填写《中央国家机关*7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表》(一式叁份),并附3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及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图片,于11月16日前上报部文明办。二级申报单位要经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部门的领导小组推荐,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部文明办。

(二)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部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检查阶段。届时部文明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重点考核首创文明单位和争创标兵称号的单位。

(三)12月3日至12月7日为审议、公示、报送阶段。届时部文明办将考核、评审结果,报送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时将推荐单位名单和申报材料在国土资源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7日―12月21日,网址:)。公示后无异议的单位,由部文明办统一上报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在申报工作中要认真对照标准,严格自查,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

各单位在组织申报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部文明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