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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老龄通知

加强老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为切实抓实抓好我县老龄工作,全力推进平安*、和谐*、活力*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

老龄群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老龄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老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老龄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老年人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中去。老年人是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一代人,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知识,是我们的财富。从我县老年人的总体状况来看,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高,个人积累不多,长年无人关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得不到及时解决。做好老龄工作,关心爱护老人,认真解决关系其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是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做好老龄工作,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人口老龄化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社会发展问题。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特别是高龄老人比重增加,将给社会、经济、政策、文化等方面带来一系列影响,并将加剧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这个问题处理不好,不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负担,而且也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带来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将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和谋划。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小康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小康社会的共享者,没有老年人参与、没有老年人同步进入的小康社会,是一个不全面、不完善和水平不高的小康社会。做好老龄工作,使老年人在有保障、有尊严、有安全的社会条件下生活,有利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做好老龄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客观要求。

老年人群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方面,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不仅能够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思想稳定,还可维系家庭稳定,解除子女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老年人参与社区、农村的社会治安、文体活动、家庭调解,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做好老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三)做好老龄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尊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美德,提高全体公民道德水平,促进代际和谐,形成老少共融的社会风气,是社会和谐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老年人在教育青少年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建立良好的社会公德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寨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我县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政策,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根据全国和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纲要和市老龄事业发展计划纲要的要求,从我县的实际出发,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发展老年服务业务,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养老相适应,促进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及老年妇女的特殊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使广大老年人物质生活得到改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今后一个时期我县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出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按照中央、省、市和我县老龄事业规划的要求,努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建立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各族老年人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

三、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全县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依法取缔伤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宣传迷信邪说、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组织。

(三)要在全社会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司法行政和宣传部门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老年人也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要重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使老年人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地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县司法行政部门对需要获得律师及其它法律帮助但又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对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要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的优待。

(五)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并与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寨、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县广播电视局要经常转播中央、省、市广播电视机构开办的老年节目。中小学校要把敬老、养老、助老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计划。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在全县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机制,确保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在城镇,建立起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确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随经济合理增长。在农村,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和农村低保制度,探索多种社会养老的路子,积极建立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与政策扶持的储备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基地、养老基金,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贫困地区老年人缺医少药问题。

(七)老年人有受赡养的权利,赡养人特别是子女要依法履行赡养义务。要切实保障老年人住房、财产、继承等合法权益,重视和解决好老年妇女问题。

(八)要维护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权利。要移风易俗,转变观念,支持单身老年人自由择偶结婚。对再婚老年人,子女要给予理解和支持,并继续依法承担赡养义务。

(九)重视老年人的作用,坚持自愿和量力、社会需要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事关心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咨询活动、参与社会公益和社区文明建设等活动。

四、发展老年服务业

(一)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

(二)各单位的活动设施要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三)倡导社会互助、积极在社会上开展扶老助困志愿活动。

(四)有关部门要积极制定有关规定,在参观、健身、入厕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

(五)县卫生部门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服务,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和卫生科学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能。

五、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

(一)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确保城镇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并随着经济发展合理增长。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扩大敬老服务范围。要特别关注特困老人的生活,加大对特困老人的救助力度,老年人遇到困难,所在单位要及时给予救济。

(三)加强对老龄工作队伍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对老龄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老龄干部的自身素质,培养一支热爱老龄事业、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干部队伍。

六、开展生动活泼的老年思想政治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研究解决老年群体中的各种思想问题。要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政策、民主与法制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广大老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线,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

(二)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新办法。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把思想教育与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寓教于乐,把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活、做深、做细,使广大老年人以丰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安享晚年。每年,各单位都要总结和推广老龄工作新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老年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重视和发挥老年党员的政治优势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建立社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老年人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七、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一)老龄工作是党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老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老龄工作人员。乡镇要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委主任由乡镇长兼任,村民委员会要成立老龄工作协会,会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乡镇人民政府要有专门负责老龄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村民委员会要有老龄工作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