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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选资统计员通知

招商选资统计员通知

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区、中心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招商选资“一号工程”工作要求,结合乐政办发[*]68号文件关于《**市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试行办法》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内招商选资的统计工作,准确、科学、及时的反映统计成果,保证统计质量,确保国内招商选资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召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区、中心区)国内招商选资统计员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镇各确定一人负责国内招商选资统计工作。

(2)建议参加会议人员为经济管理部门人员,参会人员将作为上述乡镇今后国内招商选资统计员,负责本乡镇(经济开发区、乐清湾港区、中心区)的国内招商选资内资到位统计工作。具体人员信息请填写附表。

二、会议内容

(1)介绍两年多来国内招商选资工作基本情况,各乡镇的内资到位情况;

(2)介绍国内招商选资工作统计办法;

(3)乐清市国内招商选资报表填报方法和统计材料收集的相关要求。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四、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