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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活动方案

交通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交执[]1200号)、2013年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更好的推动我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交转[2013]33号《关于转发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路桥、关爱生命”为主题,以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安全出行为目标,全力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把行政区域内超限超载控制在5%以下,有效控制车货总重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和桥梁,确保公路桥梁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治超治限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担任。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1日至30日)。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栏、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落实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措施,集中解决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拼装、货源地超标装载、核定吨位严重失实等问题。

(三)总结阶段(2013年12月)。认真分析和总结集中整治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完善治超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办法,引导治超工作向长期化、规范化发展。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持续开展治超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不反弹。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公安部门加强执法力量配置,进一步完善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以超限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站检测与流动巡查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货运车辆运行监控与治超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依法严管重罚,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二)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以重点地区、重点路线、重点厂矿、重点港口、重点桥梁和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对短途和夜间运输的超限超载车辆以及县乡公路、村道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积极推进区域联动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三)强化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推广货运源头派驻、巡查等治理措施,加大源头治超投入,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矿)上路。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对查获的非法改装的车辆,依法强制恢复原状。协调公安部门实施违法超载驾驶人扣分计分制度,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一律扣留驾驶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并严格执行超限运输违法信息等级抄报制度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系统与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促进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互衔接。

(四)推进治超站规范化建设。结合本地区路网结构和交通量分布与变化等情况,按照“科学布点、规模适度、总量控制”的原则,研究制定治超检测站路段调整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逐级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全路网严密监控。加大建设力度,对行政区域内经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治超站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应建设规范化的卸货场地。

(五)加强治超执法安全管理。高度重视一线治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积极完善和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治超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加强自我保护,禁止实施正面拦截或者拖拽车辆等危险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恶意集结堵车,野蛮闯关冲卡、暴力抗法等行为。及时报请“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把治超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公安交警的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媒体、网络、广告以及走访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非法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及有关治超政策法规,同时对严重危害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支持、参与治超工作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规范执法。

切实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严格按照依法治超、文明服务的工作要求,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公开和执法监督。加强对治超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四)维护稳定,确保安全。

建立治超执法应急预案,完善治超执法应急管理机制,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提高出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治超执法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排除险情。

(五)建立重大事件上报制度。

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期间,县局超限超载治理领导小组指定一名联络员,对治理期间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等,立即报告县局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对在治超执法过程中如发生暴力抗法以及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特大事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