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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行动工作方案

食品质量安全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配合工商、质检、卫生、药监、农牧等职能部门做好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农药、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非法添加、销售"瘦肉精"、孔雀石绿、氯霉素、抗生素药物等违禁品的违法使用。突出抓好分散在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我镇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行为的举报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工商13215、农业12316、质检12365、卫生12320以及食品药品监管、上务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作用、全面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三)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处理、报告工作,发现食源性疾病及时处理,并按时逐级上报。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重大应急预案》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四)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诚信评价制度、诚信自律制度、诚信分类管理制度,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帮助诚信单位制定和完善《诚信管理制度》、《诚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质量追溯制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档案建设。

(五)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建立领导机构,明确活动目标,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规范提高,督促整改。市、县分别组织督查组对县、镇(乡)整治行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阶段。组织人员对食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由各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科、司法、工商、卫生院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祥担任

(二)转变工作作风,排查隐患。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监管一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检查各环节存在的隐患,对重点地区、重点隐患登记造册,上报各主管职能部门,切实解决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实实在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搞好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整治成效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安全消费知识,引导消费,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四)沟通信息,实行报告制度。专项整治期间,一旦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件要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绝不能漏报、压报、瞒报。并采取紧急应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