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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

司法行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二十字”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这条主线,以抓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司法行政干警作风建设、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纪律为重点,有效解决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优化服务环境,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

二、评议范围

根据我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精神,我局决定下列单位参评。

(一)司法行政机关各股室

(二)律师事务所

(三)公证处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

(五)各乡镇司法所

三、评议内容

(一)在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影响环境发展的问题制定工作整改措施。

(二)要围绕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集中解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作风飘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法律服务单位,要按照“亲民、近民、为民、利民”和“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切实纠正少数法律服务人员违规执业、违法办案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出庭、不正当竞争、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

(四)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社会关注、带有行业特点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通过法律服务,维护农民、社区、居民、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要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赵家蓬司法分局、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要通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法律服务行业要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

(六)领导重视,确保落实。要把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人负责,有人抓,并把本年的行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纠、评、建并举,加大整改力度,促进本部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评议方法

今年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评议,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自上而下地全面展开,采取社会问卷测评,综合考评,日常考核和公开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一)问卷测评

县司法局按照市局行风办统一制定的问卷测评表分级发放回放,占评议总分的40%,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综合考评

认真按照评议范围和评议内容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违法违纪人员及时处理,使队伍建设更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按照评议内容要求准备好行风建设汇报材料,准备参加县、市局行风办组织的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占评议总分的30%。

(三)日常考核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水平以及机关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日常考核,日常考核占评议总分的10%。

(四)公开评议

县局在公开评议大会召开前统一将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情况和征求意见自我整改情况材料提交市、县行风办,参加县、市行风建设及行风状况公开评议,占评议总分的20%,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加强行风建设。

五、评议步骤及阶段划分,整个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制定方案,公开承诺。

主要根据省厅、市局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级(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并利用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举报电话;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二阶段:问卷测评,征求意见、自我整改。

在这一阶段,各参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要求,向社会方方面面广泛征求意见,下发问卷测评表不少于300份,各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社会问卷测评表少于200份。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综合考核、公开评议。

在这一阶段,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写出本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准备迎接县和市局行风办的考核。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提高。

在这一阶段,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对全年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总结,对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搞得好的县局要给予表彰,对于搞得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连续两年不达标部门和单位,要限期进行整顿。

六、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是在市局统一安排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因此,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行风评议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落实到位。各参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抓好省、市、县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各项要求的落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三)严明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组织评议活动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擅自修改、隐瞒或销毁评议资料,影响评议结果;不得诱导、指派群众进行虚假评议。

(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行风评议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听民声、访民意,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愿,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

七、组织领导

经县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办公室。县司法局局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各乡镇司法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行负建设的领导,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