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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2篇

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2篇

第一篇: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旨在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行动,在市教育局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进行,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部分。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中心和市直各学校开展安全自查,对市直学校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是否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人员直接抓,实行安全工作与行政工作“一岗双责”,明确学校安全工作主体,学校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有效运行。

(二)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是否明确了领导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教师、每个岗位、每个班级、每个学生,做到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

(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方面有无漏洞和死角;计算机室、财会室、电教室、实验定等重点部们是否有安全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师生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现存的、未整改的重大隐患的监测和防范情况,是否建立了重大隐患管理档案和台账,是否制定了重大隐患专项应急预案,是否明确了重大整改责任人和防范措施,是否定期对重大隐患进行检查和监测。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市校产办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市乙炔气厂的安全监管情况,是否存在未整改的安全隐患,是否经市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并通过验收,相关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中心和市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此次学校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以对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把通过开展检查行动,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检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助主要领导抓好检查工作。要形成各部门分工协助、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中心和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本校的检查方案,要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和工作责任,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要立即整改。学校自身无力整改的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此次安全生产检查行动,既是一次全市教育系统内全面的安全排查行动,同时也是对现存的学校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和监管的行动。因此开展此次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中心和市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画廊、电视、报纸、校园网等媒体和阵地,加大对学校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要让检查行动深入人心、深入课堂。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检查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推广。

第二篇: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继续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要在师资、教材、内容、课时等环节切实加以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气候变化特点等,在新学期开学初普遍开展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教育,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生活安全常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板报、挂图等宣传媒体,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防煤气(液化气)中毒等安全知识以及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要结合季节转换的实际,教育广大学生不要到江河、水库等冰面上行走、玩耍,以免冰面破裂,发生溺水事故。要大力宣传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对于家庭使用燃煤取暖的学生,必须一丝不苟地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大力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坚决防止因个人情绪失控而发生的自残、自杀和伤人、杀人等恶性事件。

(二)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要在新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的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人员聚集的重要场所安全防范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及校园、校园门前等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的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环境及治安状况等等。检查要覆盖学校每一个部位,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排查以自查为主,区教育局将视情况进行抽查。

(三)要对学校稳定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在“两会”等敏感时期进行反动宣传活动和对教育电视、远程教育传输系统及校园网络的攻击和破坏。教育行政部门(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网络监控,对于各大网站、贴吧上的有害信息要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有害信息要重点防控、及时封堵,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网上互动交流,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广大师生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

二、加强监督管理,继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严肃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要按要求在每月3日前,及时准确报送上月安全稳定工作情况,遇有敏感时期和特殊情况,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执行。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月报的报送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要体现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总体情况。

(二)加强安全稳定督导检查工作。从3月份开始,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抽查。将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并随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区教育局将联合区综治办和区公安局等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门对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也要积极摸清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底数,掌握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综治部门共同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通报制度。从3月份开始,区教育局将不定期抽查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对工作确实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五)组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区教育局将依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校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各学校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

三、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一)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对所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稳定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从上至下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安全工作责任要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人,每个办公室(教室)门上要粘贴“安全工作责任人名单”形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二)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于3月底前,利用开学初这一节点,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分析学校安全稳定形势,提出工作思路,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或有会议记录。会议及落实情况,要在4月份安全稳定工作月报中有所体现。

(三)认真研究修订学校安全稳定应急预案。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按照“体现系统性、注重规范性、突出操作性”的原则,认真研究修订一次《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研究制定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特别是学校组织的运动会、参观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要经教育局审批,同时制定相应安全应急预案,做到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全区各学校(幼儿园)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使广大师生切实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及信息报送系统,要对安全稳定信息员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信息员队伍。各单位要对信息员进行重新调整确认。一旦出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要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