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市产业项目核查办法

市产业项目核查办法

为充分调动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力度,积极发挥产业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根据《省市(地)产业项目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全面发挥产业项目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切实增强抓好产业项目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大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管理原则,明确产业项目建设的努力方向;坚持成果导向原则,注重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效;坚持定量考核为主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平。

二、考核对象和考核范围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和边境经济合作区。

(二)考核范围

列入省、市重点推进产业项目计划,推进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的项目。

三、考核指标体系及其权重

产业项目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分为3类:总量指标、增量指标和验证指标。基础总分为100分,其中总量指标基础分50分、增量指标基础分50分。验证指标用于检查、验证考核指标的真实性,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修正。具体是:

(一)总量指标(共5项,50分)

1、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比指标(12分):产业项目年度实际下达计划投资占各自产业项目年度目标计划投资的比重。按照不低于各自近3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比重的要求,确定各自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目标值占全市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的比重,按此比重确定各自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的目标值。

2、省重点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比指标(20分):省重点产业项目年度实际下达计划占各自省重点产业项目年度目标计划投资的比重。按照不低于各自近3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比重的要求,确定各自省重点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目标值占全市省重点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的比重,按此比重确定各自省重点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的目标值。

3、项目投资强度指标(5分):全部产业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投资占各自全部产业项目总投资的比重。

4、项目开工率指标(8分):产业项目中实际新开工项目个数占各自产业项目总个数的比重。

5、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指标(5分):产业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占各自全部产业项目总投资的比重。

(二)增量指标(共4项,50分)

1、投资完成率指标(15分):产业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投资占各自产业项目当年计划投资的比重。

2、新开工项目投资完成率指标(5分):新开工产业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投资占各自新开工产业项目当年计划投资的比重。

3、投资完成增长率指标(10分):产业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相对于各自上年产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的增幅。

4、省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完成增长率指标(20分):省重点产业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相对于各自上年省重点产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的增幅。

投资完成增长率指标考核基期为考核期的前一年,2012年为起始年。在2012年执行本考核办法时,无法计算投资完成增长率指标,基础总分调整为70分,折算成100分进行考核。

(三)验证指标(共2项)

1、施工企业缴纳建筑业营业税指标:施工企业为土建工程施工所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

2、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抵扣指标:企业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考核评价方法

(一)总量指标中前两项指标。与目标计划进行对比,相应进行加减分。得分=基础分+X1×(基础分/60)+X2×(基础分/80)+X3×(基础分/100)+……

其中,X1表示产业项目年度实际下达计划投资占产业项目年度目标计划投资的比重超出10个百分点以内(含10个百分点),X2表示超出10个至20个百分点(含20个百分点),以此类推。减分时公式相同,方向相反。

(二)总量指标中后三项指标。与全市平均水平进行对比,相应进行加减分。得分=基础分+X1×(基础分/20)+X2×(基础分/40)+X3×(基础分/60)+……

其中,X1表示超出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内(含10个百分点),X2表示超出全市平均水平10至20个百分点(含20个百分点),以此类推。减分时公式相同,方向相反。

(三)增量指标。与全市平均水平或自身上年完成投资进行对比,相应进行加减分。得分=基础分+X1×(基础分/60)+X2×(基础分/80)+X3×(基础分/100)+……

其中,X1表示超出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内(含10个百分点),X2表示超出全市平均水平10至20个百分点(含20个百分点),以此类推。减分时公式相同,方向相反。

对于年内没有开复工的项目,每个省重点产业项目减0.5分,非省重点产业项目减0.33分。对于入驻园区的项目,每个省重点产业项目加1分,非省重点产业项目加0.5分。

五、奖惩措施

根据各地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得分情况,确定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4个档次。对达到优秀、良好、达标档次的,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优秀档次的为一等奖,良好档次的为二等奖,达标档次的为三等奖,分等次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同时,将产业项目考核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作为检验各地和边境经济合作区领导能力和水平以及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于连续2年考核不达标的,对其主要领导按有关规定诫勉。

六、组织实施

市发改委负责产业项目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以及市七大重点产业推进组牵头部门,依据各地和边境经济合作区自报、统计检查、实地核查、重点抽查等情况,综合考虑产业项目推进机制落实、项目建成后利税、安排就业等情况,合理公平确定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奖惩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专项安排。要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出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市直相关部门由于考核工作不力影响考核结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市发改委要认真总结产业项目考核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规范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