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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住宅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加强住宅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社会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为切实推动全县社区和居民家庭消防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实现每栋住宅楼聘请一名义务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达到每栋住宅楼配备一名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社区和居民家庭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住宅火灾隐患,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减少居民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年6月20日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确保每栋住宅有一名消防宣传员。年6月30日前,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制定消防宣传计划,开展义务消防宣传员培训工作。年7月份开始,总结和检查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实施消防宣传计划。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动员部署。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是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的主体。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传达和部署聘请消防宣传员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指定负责人和专人跟踪落实;要动员企业员工和小区居民、村民自荐或推荐人选,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聘请消防宣传员。以住宅楼宇为单位,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楼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管的楼宇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单位家属楼由单位负责,村民自建住宅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以每栋住宅或户数不超过50户配备1名宣传员为原则,如实填写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名册登计表(附件1),并向宣传员颁发聘书。

(三)统计人员名册。6月25日前,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将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登记表上交社区民警(专职民警);民警收集后统一上报派出所;6月27日前,各乡镇派出所汇总后上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总结和检查。6月30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完善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组织消防宣传员进行培训,制定有关消防宣传计划,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

(五)实施消防宣传计划。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宣传员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家庭消防安全自查、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今后定期总结消防宣传员工作情况,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县火灾事故多发生在居民家庭,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在发生火灾时自救逃生能力偏弱,暴露出家庭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宣传系于一半”,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住宅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和家庭防火意识,对于减少家庭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意义重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基层派出所要积极主动推进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聘请义务消防宣传员工作。

(三)积极发动,大力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有一定宣传能力、懂基本消防知识的公司员工、居民(村民)和干部职工等主动报名,积极参与。尤其是要结合当地消防志愿者行动,吸引优秀消防志愿者参与,尽一切努力争取更广泛各界人士的支持。

(四)加强指导,大力支持。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为义务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各乡镇派出所和民警要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宣传员的作用,及时消除社区和农村的火灾隐患,纠正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改善住宅区和家庭消防安全环境,提高防控火灾能力。

(五)加强学习,发挥作用。义务消防宣传员要积极学习消防知识,了解消防形势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发挥熟悉环境、贴近群众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指导居民(村民)做好家庭防火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搞好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和不听劝阻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投诉。为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