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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方案

高危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方案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为认真落实4月25日县安委会议精神,切实打好“两化”建设攻坚战、“打非治违”歼灭战、“隐患整治”持久战“三大战役”,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高危企业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长治久安”的总体目标和安全生产事故“可防、可控、可减少”的具体要求,在全镇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大力开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制止和减少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重点

结合我镇实际,此次重点整治高危企业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和安全监管暂行办法》(佘政发[2011]14号,以下简称《办法》)所列的主要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高危企业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派出所、烟花产业办等部门及各企业联厂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

四、整治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各相关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层层召开相应会议,以会代训,广泛宣传发动,把整治行动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操作员工。要深化整治氛围,企业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标语20条以上(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1)。

2、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至5月5日)。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企业要针对各自的特点,以及平时员工易违规的行为,对照《办法》所列条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条落实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文字材料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3、检查验收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各企业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干部联厂、专管员驻厂、高危工序跟班作业、安全生产“早课”等各项制度,奖惩办法分解落实以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工作不力、制度不严、责任不明的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整改不力、仍然存在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责令立即改正,并作为执法处罚阶段的重点对象严格监管。

4、集中执法处罚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烟花产业办等部门要结合计划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查检查等,采取随机式、暗访式的方式,不打通知、不定时间,对企业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予以查处。

集中执法处罚阶段结束后,各企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经常化、常态化抓好执法检查、处罚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分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同时,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整治合力,务求整治取得实效。

2、加大指导力度。镇检查验收组要根据安排,提前下到各有关企业,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进行全程指导,配合各相关企业开展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3、加强督导调度。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整治工作调度会议,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阶段的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每周一次通报。

4、严肃整治纪律。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整治期间严禁相互推诿、看“冷”,严禁为违规企业说情开脱;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各企业单位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