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加强幼儿园管理综治方案

加强幼儿园管理综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甘肃庆阳“11.16”特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确保在校幼儿人身安全,促进我镇幼儿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接送学生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学生、幼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对房舍安全、幼儿园用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和周边环境以及一切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公安、交通、文化、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整顿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效果。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和未经市、区审批的幼儿园立即予以关停,对于手续不全、严重超员的校车要坚决查扣。

六、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管理工作职责

1、幼儿园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幼儿园安全管理整顿工作。

2、安监站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对全镇民办幼儿园的全面监管工作,并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常规性检查。

3、中心学校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对幼儿教师培训和日常业务管理,充分的发挥主管单位的作用,严格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卫生部门的职责是要对幼儿园的食堂、饮食卫生以及幼儿卫生保健工作加强监管,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水源、食堂要立即关闭,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5、公安、消防部门的职责是对幼儿园的车辆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杜绝超员、超速及无证车辆行驶,对幼儿园的周边环境、房舍、活动场所、消防设施等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