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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模范公务员事迹材料

税务局模范公务员事迹材料

我自从1995年贵州省税务学校毕业分配到黄平县地方税务局以来,认真学法用法,税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上级领导、机关和纳税人的较高评价,曾2年被黄平县人民政府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评为“先进工作者”,5年被黄平县地方税务局评为“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贵州省人事厅、黔东南州地税局评为“优秀公务员”,在全州地税成立十周年先进表彰会上被通报表彰,被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评为全州地税系统首届“十佳”地税工作者,被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评为“全省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被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评为“全州地税系统2007年度先进工作者”,被黄平县地税局党支部评为“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

自工作以来,自始至终把学习、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当作必修课,坚持每周利用半天时间认真学习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期间,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坚持每月至少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理论学习体会文章,培养了加强税收执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平时注重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所应有的素质。

(二)自觉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学习

我在学校期间就珍惜机会,加强学习,毕业时被贵州省税务学校评为“优秀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发扬老传统更加注重学习。在负责旧州税务所企业、建筑安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期间,以本职岗位的政策业务为重点,利用下班时间、休息时间,主动学习了《税收法制基本知识》、《税收原理》、《税务管理学》、《税务实务》、《税务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税收管理工作法规的书籍。学习中特别重视集中辅导学习和脱产学习,任旧州税务所所长期间,在继续坚持自学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的主要工作,挤出时间或利用周末下班时间组织大家共同学习及探讨目前工作中的需掌握的政策及操作方法,并请经验丰富的干部给大家讲案例,传授经验,同时对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脱产学习,我都是亲历而为,每年脱产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另外注重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更新业务知识。每当国家或上级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改进办法出台后,我都要研究政策法规的每一个细节,做到心中有数,并经常自费购买法律书籍加强学习,利用因特网学习、研讨法律问题,力求尽早更新知识,做到理解和掌握透彻有关法律,达到熟练运用。

二、依法征税,公正执法

担任旧州税务所副所长后,从加强税收管理入手,积极推进依法治税,通过深入持久地宣传各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减、免、退税业务。作为主持该所工作的副所长,在处理涉税问题上,手中有一定的权力,但我始终坚持公正执法,廉洁从税。我从事税务征收10多年来,总是能够做到坚持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从没有因个人行为导致行政败诉和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耐心服务,文明执法

从事税务征收工作以来,对于每天都是不断地重复着一些程式化、机械化式的操作规程,我总是能够克服心浮气躁,工作从细处着眼,注重细节,加深服务,延续温情。每到申报期,常常是从上班开始就一直忙到下班,一天下来口干舌燥,声音嘶哑,身心疲惫。自从事征收工作以来,在申报征收期没有请过一天假。

自任旧州税务所副所长以来,始终把税收管理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平台,坚持依法治税,竭力为纳税人服务,做到执法文明、服务热情,努力实践“诚信、敬业、公正、清廉、奉献”的道德规范,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担任黄平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局长后,与纳税人进行工作接触时,带头做到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耐心细致。为了方便纳税人,征期带头中午照常办公,实行局长咨询服务日制度,认真耐心地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四、开拓创新,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从事税务征收工作以来,每时每刻都把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寓于服务中,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在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后,大张旗鼓向纳税人宣传贯彻,保证依法治税的顺利进行。

(二)创新思路,大胆改革

担任旧州税务所副所长后,全面推行征管责任区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自主开发了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实现了对税收管理员工作业绩的自动化考核。通过加大政策宣传、规范收入渠道、实施重点监控、强化纳税辅导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管理。在征管区范围内推广开展了发票“集票奖励”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