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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加强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一、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区域范围:西起武都区两水镇泥湾沟。南北至两山垂直100米以下河谷地带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52.6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为建成区,东江、钟楼滩、吉石坝、黄家坝为新区,两水、汉王为控制区。

二、市区规划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管理;土地征用、出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建设活动管理等。

三、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的原则。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旧区改造要加强维护,完善配套,调整布局,改善环境;新区开发要拉大框架,丰富内涵,做精做美,提高品位。

四、严格规划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规划和控制区范围内使用土地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向市建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区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由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市政府市长或相关会议一支笔审批。未经市政府审批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任何建设手续。

五、加强用地管理。对市区内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事先与城市规划充分衔接,向竞买者明示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及建筑密度、高度、容积率、绿化率等强制性指标,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招、拍、挂。引导住宅开发建设走小区化路子,停止审批零星办公、住宅用地,不许在已审批的办公用地内插建住宅。

六、强化建设监管。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对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建设项目要统一规划,临街建筑必须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没有作出修建性详规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修建性详规所需经费。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和改建的各类建筑工程,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建筑物的性质、规模、标高、高度、体量、朝向、间距、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色彩和风格。鼓励商住、办公楼等建筑物向高层发展,限制发展多层和低层建筑,鼓励新建建筑使用新工艺、新材料,鼓励建筑向节能环保型方向发展。

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对市区各类道路进行规划控制。对已经建成的道路严格按规划控制两旁建筑物的红线和绿线。对已规划而未实施的道路要确定控制范围,加强监控,坚决制止乱修乱建。对各类管线工程进行规划控制,对管线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行道树和地下各类建设工程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已规划的城市园林绿地,已被占用的要限期退还。公共绿地内严格饮食、摊点等服务业的审查审批。严格保护白龙江规划控制区段水体,严格南北两山绿地建设管理。

七、加强执法检查。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未批先建、需少批多、少批多建、不批乱建、搭车插建等各类违法建设工程,特别是严重影响市区规划实施的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维护市区规划的严肃性。全面实行“开工放线、基础复线、中途查线、竣工验线”制度。对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以及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或扩大建设规模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依法给予处罚。

八、敞开监督渠道。市、区人民政府要主动接受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并认真加以改进或完善。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有责任将城市规划实施的各个环节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受理检举和控告,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对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