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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资金使用意见

教育科研资金使用意见

课题科研类项目立项必须经业务科室申报,经分管局长初审,并经过专家评审后,报计财科安排资金列入下一年度项目预算。

所申报项目必须遵循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在加强学校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等方面,要不断尝试新方法、运用新技术、探索新实践,以全面提高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项目经计财科核定预算后,课题科研类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分劳务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按规定比例在教育系统项目专项平台上申报项目预算资金安排表。

课题科研类项目资金按下述比例安排。

劳务费:一般控制在项目专项经费的50%以内,主要用于教师以及其他教育教学人员参与研究活动或管理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

业务费:一般控制在项目专项经费的30%以内,主要用于开展讲座、辅导、研讨、交流、培训、交通、差旅、通讯、资料、专家费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其他费用:一般控制在项目专项经费的20%以内,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的添置、安装、维护等方面支出。

在开展项目过程中,若资金使用涉及政府采购目录必须按规定执行,若达到学校重大资金决策规定,必须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签订相关的合同,保留好相关会议记录和合同。

课题科研类项目专项经费应严格按上报的资金预算安排要求进行使用,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监督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使用结构是否合理,实际支付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资料是否齐全。

上级主管部门也将按财政要求,开展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不断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