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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编制核查总结

卫生局编制核查总结

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分类指导

开展机构编制核查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维护机构编制权威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卫生局充分认识开展局里和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强调要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针对各单位的不同特点,分批分别做好指导工作。

(二)认真组织,积极开展

为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区卫生局成立了以人事与科技教育科科长为组长,科室成员为组员的核查小组。核查小组负责组织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开展核查工作培训;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引导;实时监督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核查进度及上报情况;起草区卫生系统核查工作的总结等。

(三)过程严谨,求真务实

在核查过程中,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严肃认真的精神,积极开展本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自纠,填报《在编人员情况核查统计表》、《编外人员情况核查统计表》、《借用人员情况核查统计表》。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及时梳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单位核查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期间未收到投诉,圆满完成核查工作。

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成功经验和做法

此次卫生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是区卫生系统在此次机构编制核查方面的重要经验。只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才能积极开展核查工作,做到不隐瞒、不编造、不漏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和事件要求。

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和自纠情况

1、此次核查中编外人员不包括人才派遣人员,但在区卫生系统编外人员中,占比例最大的一部分是人才派遣人员,共计有948人。不包括这部分人员的编外人员,不能真实反映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用工情况。2、2011年我区卫生系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招聘人员,区编办批准增加进人指标后,区人才交流中心尚无法进行聘用合同登记,这导致这部分人员(共计34人)的社保金无法缴纳,单位无法将此类人员录入到实名制信息库中,影响机构编制数据的准确性。3、部分单位在成立时只核定了最高行政级别,未核定过下一级的领导职数,对未核定的领导职数,此次均填写为0;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仅有个别单位核定过有领导职数的内设机构数,但此内设机构并不能与人员科室一一对应。为真实反映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科室划分,方便人员管理,此次核查过程中填写的内设机构数均不是核定的有职数的内设机构数量,而是与人员情况对应的科室数量。

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考虑到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在不影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前提下,允许将优秀的编外人员及引进人才办理进编,以确保人员的稳定性,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2、卫生局将逐步完善卫生系统进编管理办法,并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对于紧缺岗位人才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到我区医疗队伍中来。卫生局也将严把进人关,做到进人流程规范化。同时按需申报,确保录用人员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3、为使编办批复人才交流中心未进行聘用合同登记人员的个人待遇不受影响,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同时避免不必要的人事纠纷,区卫生局将积极与编办公务员局、人才交流中心沟通联系,恳请区人才交流中心尽快办理人员聘用合同登记手续,以尽快帮助这部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4、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并与岗位设置等相关工作相衔接,对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的设置进一步加以明确。5、卫生局人事科将继续督促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做好实名制人员信息维护,做到每月按时上报、实时更新,并且将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及实名制申报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