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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

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直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作用,现就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之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需要,目的是把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法制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体现。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政府法制工作抓起,政府法制工作得到加强,政府法制的各项工作得到落实,抓出成效,才能顺利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是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政府法制工作是为了推动政府法制化建设,实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政府法制环境,为形成一个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创造条件,对保障我县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以依法行政为主线,着力抓好政府法制工作

3、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纲要》的认识,加强学习,把贯彻落实《纲要》贯穿到各项工作当中,努力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和方案,拿出措施和办法,明确步骤和时间,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纲要》的贯彻落实,开展好年度考评工作,每年选定一些部门单位向县人大和县政府报告贯彻落实工作情况以及接受社会评议。

4、建立和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政府常务会议及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活动应有法制机构人员列席参与征求意见;探索建立预决策事项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预决策事项,先予公开征询意见,重大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建立决策落实督查机制,探索建立决策执行情况反馈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合法、民主、公开。

5、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要认真执行省政府128号令和市政府33号令的规定,严格遵守呈报立项、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征询意见、专家论证、法律审核、集体决定的程序;规范性文件内容要注意上下衔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行政措施的制定要切合实际,明确具体,能够有效解决问题,不得与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出台规范性文件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保持政令连续性的原则,坚决杜绝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的渗透以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文件出台;要切实发挥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送政府或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提出意见,并经政府常务会或各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否则一律不予出台;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查阅查询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督查、评价和定期清理废止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形势的发展要求以及正确实施,切实防止违法违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

6、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认真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使之更好地为我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构筑和谐平安宁都服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批准,在城市管理和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方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试点,选择1-2个单位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分散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管理,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置、行政登记确认、行政保护和援助、行政管理等行政执法权限,既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要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法定意识、程序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要加强行政执法委托的管理,凡行政执法委托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登记,不得擅自委托;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登记立卷归档的规范化建设;要认真抓《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切实规范行政许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交流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7、提高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处理经济事务、协调矛盾纠纷、引导服务和发展公共事业和社会事务等方面,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处理各种事务;要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咨询制度,建立以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为主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制度;要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解决矛盾纠纷、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强化政府法制监督职能

8、进一步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水平,创新报备文件审查思路,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各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按规定要求报至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法制办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规范性文件采取有力措施限时自纠或报县政府决定予以撤销。对备案审查结果要及时公布,要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定期检查,对报备情况及时通报,对不按规定报备规范性文件的要坚决纠正。

9、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具体工作制度,包括立案制度、受理制度、送达制度、案件审理制度、法律文书规范使用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案件报备制度、立卷归档等制度;要积极拓展复议案源,加大宣传力度,公布受理电话,建立政府法制与信访、监察和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法院等部门(机构)的联系制度,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诉求事项,特别是对涉及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的投诉案件应先经行政复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引导转入行政复议程序;要坚持依法办案,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对合法的行政行为要坚决维护,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坚决纠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新的审理方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属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的事项,在处理程序上寻求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一些疑难、复杂或影响面较广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或审理;要坚决纠正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展好行政复议工作。

10、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从今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要做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要建立健全考核评议办法,制定考核评议方案和细则,创新考核评议方式方法,每年对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要与单位评先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要认真落实《宁都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做到责任明确,追究到位。

11、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履行好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要研究行政执法带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纠正的对策措施;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或上年度检查考核差的行政执法单位要列为重点督查单位,常年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要创新监督方法,改进监督手段,采取综合检查、案件抽查评查、明查暗访、现场监督等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责令整改纠正,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查处;要切断行政执法中的利益驱使途径,在政府法制监督中发现的乱收费、乱罚没财物,应当退还当事人的坚决退还,不能退还的,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向县政府报告,由县政府决定由县财政予以扣缴入国库,不得向违法违规的单位作任何形式的返还;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省政府制发或认可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及亮证执法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监察部门对移送需要追究责任的违法行政案件要及时查处,除特殊情况外,应在30日内将查处情况向移送部门或机构反馈;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

12、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条件具备的行政机关应当积极争取设立法制机构,条件不具备的行政机关应当明确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机关的法制工作。要关心和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学习培训、硬件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投入力度,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县财政要确保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行政复议经费、行政执法监督经费、行政应诉经费、资源调处经费充分到位,并列入县财政预算,要切实解决必要的交通、通讯、电脑设备、摄影摄像等设施设备。

13、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领导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要进一步充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力量,增加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任务重的单位,应配备3名以上法制工作人员,一般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要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和交流活动,适时组织全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和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到先进省、市、县进行政府法制工作考察、学习和交流,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14、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是政府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重视他们的作用,支持帮助他们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各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作出,要认真听取、高度重视他们的意见建议,一些重要会议要让他们列席参加,一些重要协商谈判、重要事务要让他们参与介入,及时解决一些法律问题。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主动发挥作用,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五、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

15、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政府法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要把政府法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级政府、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级行政机关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常过问政府法制工作,指导和督促政府法制工作,及时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推进我县政府法制工作。